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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FB status 爆粗罵被訪者事件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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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開校委會委員荒謬發言內容,蘋果記者張嘉敏聯絡不到馮,在Facebook的公開status爆粗罵馮態度有問題。這個status立即引起了風波,對張的批評一直出現,奇怪的是,事情發生了大半天,張才在Facebook status道歉,拖延了大半天的時間任由事件發酵,從damage control角度來看,對張和其僱主蘋果本身也是極不理想的做法。

說回那個status,其實很多專欄或博客文章已經說了無數次,提醒人們不要在Facebook攻擊自己的工作對象及上司同事。張在status爆粗罵馮,馮是她的訪問對象,這就是工作一部份,這與是否記者沒有關係。當然,當她的身分是記者的時候,情況就更加敏感,畢竟她的僱主是香港第二大報紙和最多人看的本地網上新聞網站的時候。

Social media也是media,status一旦設定為公開就等於發表給全世界看。這時候便沒有分個人和記者身分,尤其是當你罵的對象是你的訪問對象的時候。

爆粗與不爆粗有沒有分別?筆者不是聽到粗口便搖頭的道德偉,不過粗口作為粵語中最嚴重的罵人用語,代表發言者對對方的最嚴重侮辱──結果張還是要向馮公開道歉。

有人把事情指向蘋果及社運界,一個跟部份社運界人士相熟的蘋果僱員在Facebook 上罵訪問對象,如果能夠扯到社運界「放冷槍」,這真的看得人嘖嘖稱奇 。記者無端在網上爆粗罵馮,怎樣看道理也不在記者那邊,怎樣看也是蘋果的公關災難,這如何叫放冷槍?有時動不動把問題無限上綱,只能吸引到一些同樣水平的人叫好。

不過,張那個出事的 status,的確是有一些社運中人按了 Like,在Facebook 上Like了等於讚同是常識吧,張為了自己的發言道歉,那些按過Like的公眾人物也應該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需要道歉或回應一下。

為免焦點模糊了,筆者再講一次,social media 也是media,大家請注意,不要常常打擾阿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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