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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新聞自由 勿因其人的無聊而變得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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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藝和傳媒,一向都被中共視為最重要的意識形態工具。搞革命的時候,就以其言論平台作為鬥爭工具。到了坐江山,就要把所有傳媒牢牢控制,作為專政的工作。

在香港,大陸運用其政治影響力干預商業運作,再以政治運作混合商業運作來包裝,干預及控制傳媒,已經變得越來越明目張膽。

作為官方資助的公共廣播機構,過去二十多年面對的壓力不斷增加,而作為商業營運的各類傳媒,自我審查和自我約束傾向也是十分明顯。

當年張季鸞先生主持大公報時高舉的所謂「四不主義」-「不黨、不盲、不賣、不私」,已經沒有多少人會記得,淪為喉舌的當然也不會再提。知識分子辦報,尚且有不少逐漸淪為當權者的羽翼及喉舌,有一些會成為當權者的羽翼及打手。今天仍然能夠堅守知識分子良知的傳媒只是鳳毛麟角。商人辦報就更是免不了逐步被由官商勢力所構成的經濟利益支配了,能夠堅守立場,為人民、為自身理念發聲的已經寥寥無幾。

正因如此,少數未被收買,未被權勢收編,堅守新聞自由立場的傳媒機構便會成為當權政府及其嘍囉的主要打擊對象。近期天天要把蘋果日報的全版廣告客戶點名的行為,正是把這種行為升級及變得更肆無忌憚,更明目張膽。

今天中共這個政權及其周邊的嘍囉,正是要把這一種控制傳媒的手段推向世界各地。

在美國西岸華人聚居的社區,主要的中文報章及廣東話電台,其實都是由親中的商人營運。對一些文化水平較低,連英語都不懂太多的老華僑,這些傳媒機構便是他們的主要訊息來源。而中共在當地的官方機構及組織,也不時在監察着及影響着這些傳媒的運作。當地中文廣播電台的烽煙節目,打進去的大部分電話與言論,比香港的維園亞伯更極端,對香港的具體情況卻只是一知半解。但主持節目的在作出事實澄清時稍一不慎,便會收到來自高層的警告,而這些警告主要就是因為要回應來自中共官方機構的投訴。

同樣的情況,在歐洲及北美也同樣可以見到。打開近日澳洲某份華文報章,讀到對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的主題報導及評論文章,差不多全部都與香港政府的調子一致。至於美加有九個華人組織批評這是打壓異見,呼籲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一事,就隻字不提。至於西方傳媒機構及官方組織的反對意見與負面評論,就彷彿完全不存在了。

2018年3月,澳洲學者Clive Hamilton 撰寫的那一本書 Silent Invasion (中文書名《無聲的入侵:中國如何將澳洲變成傀儡國家》)幾經波折才得以出版。書中提及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經過澳洲國會,作者自己當時正在現場,看見一些抗議北京打壓西藏人權的抗議者,隨後出現數以千計的中國學生,突然一湧而上,把藏人團體抗議者的聲音沖散淹沒。自此之後,漢彌爾頓開始深入研究中國滲透,發現其慣用「人海戰術」伎倆,企圖顛覆、瓦解西方社會的「價值同盟」。

他的書揭露了中國如何全面以滲透手段來影響澳洲政府的政治操作,並透過以合法的手段來影響傳媒,干預新聞運作的方式來影響澳洲社會對中國政府的看法,甚至去影響一些涉及中國的政策決定。這書寫完之後未能順利出版,遭到澳洲多家出版社拒絕,原因可能是害怕觸怒北京,以及擔心會被中國提起訴訟。同樣的情況,竟然在作者花台灣找中譯出版社時再一次出現。

類似的經驗也不只這本書作者一人。曾有數位澳洲學者講課時候,只因提到台灣是個「國家」,便立刻被台下大陸學生抗議,要求講師道歉,向大學投訴,然後有中共當地大使館職員跟進。這些事件反映中國不斷利用「民主社會」的機制,來打擊及箝制言論。

《華盛頓郵報》日前有一篇調查報導指出,親中共人士已經買下了大部份台灣傳媒,協助中共政權在台灣散佈統戰的信息與宣傳。早在幾年之前,其實已經不難發現在台灣的很多報章雜誌及期刊的調子,已經越來越貼近中共官方宣傳那一套。例如,中共幾年前開始搞了幾十個「台青創業基地」,以吸引台灣青年往大陸尋求經濟發展機會及消弭台灣年輕族群的天然獨傾向,台灣當地不少傳媒便高調指出這是台青發展的出路,又說反應踴躍熱烈,與中共在大陸的宣傳調子頗為一致。但實際情況卻是大相逕庭,去到大陸尋發展以後然後又回到台灣的也大有人在,這又不見得那些與中共同亢奮的台灣傳媒有報導。心水清的當知這是發生了什麼事。

中共的黑手也不斷伸延至網絡。近日台灣有人發現疑似中共的代理人,積極收購台灣各大臉書粉絲專頁,甚至要招募網紅加入團隊。日前更出現一些徵求FB粉絲的廣告,更有直接寫明要徵求支持「兩岸友好/統一」之政治立場的網紅。

另一本最近出版,由何清漣寫的《紅色滲透:中國媒體全球擴張的真相》,便毫不客氣指出,香港媒體的內地化已經成為事實。其中一個最明顯的事實,是由「無國界記者」公佈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2011年還全球排名34,尚算「接近自由區域」。2016年排名已經跌至第69位,在「新聞受限制區域」內;2017年就再下降4位,跌至第73。

蘋果日報作為香港中文印刷媒體中一份既未被收編,又不自己識做自我審查的中文報章,自然成為中共政權及其嘍羅的眼中釘了。香港人都應該有所警覺,不要讓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慢慢被這種溫水煮蛙的手段扼殺。

公開把拒絕被收編的報章的全版廣告客戶點名,這一種無聊及卑劣的行為,目標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除了繼續「恥與為伍」,繼續「拒稱其名」之外,大家都不要因為其幼稚與無聊而變得冷漠,更要直斥其非。

吳文遠搞眾籌,賣一次頭版全版廣告,可能停止不了某人卑劣的行為,但仍然應該可以提升各界的警覺。捐了錢也好,未捐錢也好,大家以後都要更警覺,要以自己的消費行為及自主的選擇空間,繼續捍衞我們珍惜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獲取資訊的自由與權利。

自由的捍衞,就是要有永恒的警覺。


【招聘】社區報計劃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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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度社區報眾籌計劃經已啟動,未來一年除了繼續支援《馬聞》及《元居民》兩份已出版的社區報,我們亦期望擴充計劃,資助多兩區出版,並會再舉辦工作坊,讓有志參與的「社區報人」有進入之門。

實踐民主,由走入社區開始。為了讓社區報走得更遠,我們將會增聘人手,誠邀有心有力的你加入!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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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13,000-15,000(視乎經驗)
一年合約(視乎預算、表現和雙方意願,或會延長至兩年),每星期五天工作(40小時),年終雙糧和一個月約滿酬金。

申請人資格:
﹣懂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
﹣熟悉電腦及互聯網應用
﹣具編採及相關經驗者優先

申請方法:
請於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把以下資料寄到 info@inmediahk.net

﹣求職信
﹣履歴
﹣兩名諮詢人(姓名、電話聯絡方法及與申請人關係)
﹣請註明可上班日期

我們會於5月安排面試。

社區報新一年度眾籌

從量變到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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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申 : 以前是蘋果日報長期讀者,目前只是網上讀者,並無持有壹傳媒股份。

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梁振英副主席近日的一些言行,本人察覺到一些危險信號,希望能夠 拋磚引玉,在這個小小專欄和香港市民平和及認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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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梁副主席過去30天的facebook統計(附圖),由3月17日發出的第一槍(億世家)到今天4月15號,我將它分成兩個部分,發覺蘋果日報全版廣告的數量沒有明顯影響,甚至有輕微增長。

大家可能暗自高興,因為全港喜歡梁副主席的網民人數,絕對不及討厭梁副主席的網民人數,因此造成逆向 廣告效應。

但大家不可不知,過去30天在中國有龐大利益的連鎖集團(如惠康百佳屈臣氏等)似乎不想跟國家領導人糾纏,全版廣告完全絕跡,這些廣告大戶每年落的巨額廣告,才是報章生命之源。

香港記者協會雖然曾經短暫發聲,但瞬即被梁副主席以一記「杯葛有理」反擊,記協一眾委員無力招架,事情亦不了了之。

2. 什麼是杯葛

梁副主席多次引用杯葛(來自19世紀英國一名上尉Charles Boycott 的名字)這個名稱去形容針對《蘋果日報》廣告商的行動,完全是偷換概念的下三濫手法。

Boycott(杯葛)一詞有其特定意義 ,一般泛指任何個人、任何工會、組織的自發抵制行動,但不包括國家領導人由上至下的施壓。

除非梁副主席願意辭去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否則他的發言就不屬於個人言論。

這只屬於初中程度的理論層面:

一個德國人呼籲所有人不要光顧猶太人商店,這就是杯葛(Boycott)
一個(叫希特拉的)德國人呼籲所有人不要光顧猶太人商店,這叫做迫害(Persecution)

梁副主席現在每天統計廣告的行為,毫無疑問是繼大商家之後進一步迫害一班在香港經營正當生意,每天營營役役的勤奮小商人。

3. 除了一些專欄作家和網上討論區看不過眼,嬉笑怒罵式批評梁副主席,我察覺不到任何媒體的主筆或社論對此事作出反應,大量(超市等)全版廣告流向他們的報章,於是大家似乎樂於隔山觀虎鬥,而不知唇亡齒寒的道理。

梁副主席精於斷章取義扭曲文意,要從任何一篇文章找碴子就如探囊取物,當《蘋果日報》倒下,其餘報章還可以不聽命於梁副主席嗎?

4. 令我更沮喪的,反而是最近一間叫做「阿布泰國」雜貨店的舉動,它不單止有膽量在蘋果刊登全版廣告的時候,故意加上一句「歡迎香港人轉載」,翌日梁副主席轉載後,生意果然其門如市,女老闆更在事後上載自拍短片,多次「感謝有人轉載...」。

可怕之處在哪裏?

就是其餘曾經刊登全版廣告、單打獨鬥的香港小商戶,因為家在香港,怯於淫威而不可能學這位家在泰國的女老闆自由自在曲線嘲諷梁副主席。
香港人身在香港而不能暢所欲言,是何等諷刺?何等悲哀?

5. 最後,亦是文章最重要的一點,從量變到質變。

梁副主席曾自誇打擊港獨有功時作這樣評論(大意) : 佔中最初也只是一些零星言論,沒有太多人注意和批判,後來因匯聚越來越多附和聲音,言論繼續滋長,才演變成激進支持者違法佔中....

我留意到梁副主席的facebook 追隨者,最初對蘋果日報那些遙不可及的豪華郵輪、美加樓宇等廣告,只表態「永不光顧」、「列入黑名單」...但當出現一些近在咫尺的中式快餐店、美式炸雞店、泰國食品廣告時,這批人似乎想替梁副主席實實際際出一分力,節錄部分真實留言 : 「垃圾食品不吃為妙」、「毒平果汁」、「炸雞食死人的」....

從facebook 紀錄可以看到,梁副主席有瀏覽每一個留言,並不時回覆或向留言者 詢問,但他並沒有以平日叫別人拿出證據的求真精神,要求留言者拿出證據,「請解釋為什麼是垃圾食品?」「為什麼有毒?」「為什麼食死人?」,反而容許這些言論繼續滋長。

當匯聚越來越多的附和聲音,若有個別激進支持者將以上言論演化為事實,梁副主席是否應如佔中三子負上刑責?

當年六七暴動,楊光等人亦是響應國家領導人的號召四處放炸彈,林鄭月娥知道嗎?

當特區政府大舉拘捕煽動他人煽動他人的時候,會對「食死人」這些煽動言論採取行動嗎?

記協公眾新聞自由指數再創新低 兩成記者曾因港獨報導受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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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記協主席楊健興、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基、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助理總監彭嘉麗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記者協會(記協)發表2018年「新聞自由指數」調查,公眾人士部份的評分創歷史新低,僅錄得45分,新聞工作者部份亦只有40.9分。調查結果亦顯示,受訪者認為中央政府是主要的壓力來源。調查更發現,112名(22%)受訪記者表示曾因香港獨立的討論而受壓。記協副主席任美貞稱,情況不容小看,強調對於新聞記者而言,「冇嘢差過自我審查」。

記協自2013年起,每年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進行新聞自由指數調查。指數設立至今5年,從未曾達滿分100分的一半水平。是次調查於今年1至2月進行,透過電話訪問了1003名公眾人士,以及透過問卷訪問了535名新聞工作者。

公眾人士對2018年新聞自由的評價為45分,是指數成立以來最低,亦較上年度下跌2.1分。受訪公眾主要認為,政府拒絕為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工作簽證續期,對香港新聞自由構成損害。

而新聞工作者的評分則為40.9分,較2017年輕微上升0.6分。惟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助理總監彭嘉麗強調,升幅在統計學上未算顯著,實際情況與往年相若。她更指,公眾與新聞工作者評分的差距收窄,而每一項問題的評分均有下跌趨勢,認為調查結果已為香港新聞自由敲響警號。

調查又問及新聞工作者對香港新聞自由情況的看法。逾430名(81%)的新聞工作者認為,香港新聞自由整體情況比去年倒退,而自我審查及中央政府為主要壓力來源。有112名(22%)受訪記者更表示,上級曾就香港獨立的討論向他們施壓,要求少作或不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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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美貞

記協副主席任美貞表示,向記者施壓的情況不容小覤,數字背後反映有不少報導因此而縮小及抽走。她強調112的人數並不少,即每個機構有3至4位記者曾受壓,「對於新聞記者而言,冇嘢差過自我審查」。被問及記者受壓的例子,她稱「被殺的故仔已經見唔到啦,係咪?」,並點名指《香港01》在一則專訪報導中加上「編者按」的做法已是強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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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健興

記協主席楊健興亦認為,新聞工作者不應因有關港獨的報導而承受壓力,「一啲都唔應該有」,指不論任何新聞類型,記者都是以客觀標準報導。楊健興又表示,調查結果反映公眾及新聞界均對新聞自由感到憂慮。他認為,香港新聞自由倒退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施壓不斷,紅線論、一國先於兩制等論述已具體反映在不同事件上,令香港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走樣。他形容,現時情況已非溫水煮蛙而是「熱水煮蛙」,認為政府與傳媒的想法有落差,「開咗聲但政府冇回應,仲覺得啲水幾舒服」。

楊健興指調查未有包括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看法,但他估計條例帶來眾多不明朗的結果,不論駐內地記者,抑或在港報導內地新聞的記者所承受的風險將會更大,擔憂亦會更加大。在恐懼的氣氛之下,傳媒在報導前定必有更多考慮。

調查亦顯示,超過九成受訪者認為政府拒絕為馬凱工作簽證續期、北京及四川公職人員襲擊香港記者,以及多家傳媒被指在內地官員指示下刪剪或修飾有關中央官員言論的報道等事件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

記者:周頌謙

黃心穎許志安偷情事件談狗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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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沒有對錯,本來就沒有甚麼是永垂不朽,但今次的黃心穎許志安偷情事件,輸的可能會是黃心穎,但贏的是《蘋果》,訂戶數量直線上升,但今次想談的是狗仔隊。娛樂新聞,一直遭人詬病的是,藝人、歌手和明星的私隱是否涉及公眾利益,而涉及的程度又有多深。

福山雅治和二階堂富美主演的《型人狗仔隊》,便講述了狗仔隊的工作日常,例如冒充身分進入夜店、到天台偷拍名人鬼混。

狗仔隊在日本其實是正常不過的媒體操作,新聞記者在日本的名稱是「ジャーナリスト」,即是Journalist,並不是Reporter 那麼簡單,因為Journalist 能夠在新聞事件中抽絲剝繭,為公眾有角度地作紀事及報導。

這次許志安及黃心穎的偷情事件,大有可能是的士司機把車廂內的影片出售予傳媒,而不是狗仔隊跟蹤,更遑論調查而得來。承上曾言,到日本旅遊時,你會發現便利店中有不少雜誌,封面有政客、藝人和水著女郎等,這些雜誌其實是「狗仔政娛結合雜誌」,負責編採的編輯和記者其實一點也不簡單,有國內甚至擁有很高的地位。他們大多能撰寫時事評論,法庭、政治、經濟到國際大事,無一不曉。香港有這樣的記者嗎?怕且沒有。

讀書時,教新聞學101的老師喚同學每星期讀報,並綜合作撮要。有同學把當年名震一時的「陳冠希案」羅列上榜。還記得老師看了後的反應,搖了搖頭,表示娛樂新聞嚴格來說,並不是新聞,「今次大概是例外」。

筆者曾經想過做財經記者,後來到日本升學、入職政情組,再轉到電台工作,有朋友則當上雜項調查,有朋友做環保、勞福云云;儘管在策展新聞及炒台大為其道的年頭,只要是現場實地採訪的,記者都值得尊重。但容許我撥冷水,更或是不齒地說,娛樂記者肯定是只會吃喝玩樂,而且沒甚建樹的一類。

記者應是爬糞者,應是關注被主流忽略的小眾議題,但娛樂記者卻不然,只需追蹤明星的Instagram、Facebook和微博,甚或是公關公司及經理人傳來明星的照片,以炒稿渡日,這在外國就是「Gossip News」。娛樂新聞的公眾利益?近乎是零,但偏偏這最能滿足大眾的獵奇心態啊。蕭條異代不同時的是紙媒衰落了,《蘋果》就只能安排這宗四角戀/偷情在網上發布,換著廿年前,《壹週刊》明天要加印吧。

最後一段是個人小小觀察,黃心穎看來不簡單,「事發」後先shut down Facebook 專頁, 並立即關閉Instagram的留言功能,在社交網絡的手段上「無得輸」,避免網民洗板,且看《東張西望》如何作官媒,propaganda 地解話了。

看淡《蘋果日報》訂閱制的五大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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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宗明義,我看好《蘋果日報》行訂閱制。

不過我也說過自己不看好,很矛盾吧。心情是有點矛盾沒錯,但也並非精神分裂,我是整體很不看好傳統報業,認為絕大部分會逐漸被 Facebook、Google 和各種形式的新媒體蠶食、取代,而蘋果品牌、內容如此雜,習慣了服務最廣的受眾,沒有訂閱制所需要深入服務窄眾的經驗,這是所謂的不看好。但是,已經那麼多例子走在前面,遠的如 Netflix、Spotify,類別較近的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證明品牌夠大內容質量夠高,訂閱制可以站得住腳,蘋果作為華語報紙龍頭,離開舒適區踏出這一步,至少還有戰意,加上蘋果歷史上多次適應時代變遷的往績,透過訂閱制殺出一條血路總算有機會,至少不願坐以待斃,這是我所樂見,所看好的。

坊間好像看淡的多,尤其是蘋果日前開始要求先註冊後看新聞的做法問題多多,引來吐嘈更多,我遂簡單寫幾點,不為「死拗頸」,只求提供另類角度。

一、開發完善的註冊、登錄,其實很難

不是為蘋果開脫,況且做好註冊登錄確實是份內事,蘋果責無旁貸。

純粹是看到很多人說蘋果「連」註冊、登錄都做不好還想要收費,那個「連」字,讓我想說一下,查實一個完善的註冊和登錄機制,毫不簡單。

莫說是蘋果以前沒處理太多註冊登入,就算是蘋果 — iPhone 的蘋果 — Apple ID 的註冊和登錄都問題多多。如果你試過打開它的 2FA、改密碼、關掉它的 2FA(實情是,一旦打開就關不掉,這個本身就是壞設計)、想用 2FA 但不是用 iPhone 之類稍爲非典型的情境,要是你沒有被逼瘋,至少你會發現,原來「連」全球最大的科技公司,都沒把註冊登錄做得完美。

二、又要用戶要登錄,又要 Google 索引,更難

承上,註冊和登錄帳號本來就不簡單,不過畢竟無數網站、app 已經做過,也有些框架如 Firebase 乾脆幫人把流程仔細想好、寫好,更重要是測試好,不追求自己寫的話(追求來幹嘛?),「站在框架的肩膀上」,一陣子能搞定。

但更麻煩的查實是一方面要把用戶擋在牆外,要註冊登錄才能讀,另一方面又要 Google 索引得到,用戶搜索得到,因為 Google 可不會註冊個帳號來爬你的內容呀。

要測試很簡單,找篇新聞內文的關鍵字搜索一下,能 Google 出來,但又要登錄才能讀,就即是蘋果做到這個效果了。這點本身就值得寫篇技術文去討論怎樣實現。


沒有訂閱制的蘋果日報,廣告多到一個點

三、互聯網產品就該不求完美,邊推出邊改善

或者你會覺得我蠻不講理,但蘋果剛推出註冊機制就 bug 這 bug 那,其實我對它的信心反而增加了 —— 至少這代表當事人已經不是那些還抱著傳統思維、公關至上、完美主義的管理者,只要不是致命的 bug,改正就好,既然那是網站,開發流程追得上潮流,有做好 CI/CD 的話,改好就能馬上發佈,盡快推出市場,看著數據不斷改善,才是黃道。反之若還認為功能推出時必須完美,明顯還是辦實體報的心態。

至於甚麼才是「致命的毛病」?事實往往比傳統管理者想的寬鬆得多,比如 AirBnb,開始的幾年純粹講個信字,直到出現住客吸毒、破壞地方,才快速加上保險和調整政策等,公司繼續極高速成長;WhatsApp,開始時完全沒保安可言,到用戶在意時已經全球領先,改善後大家還是繼續用。如果說 AirBnb 和 WhatsApp 出問題時還算初創,那麼請看看 Facebook,上月才剛剛爆出用 plain text 儲存用戶的密碼 (!),即是大量 Facebook 的員工一直都可以看到你的密碼,那又如何?Zuckerberg 也不見得擔心你 #deletefacebook。

當一件產品夠好用,能帶來價值,大部分用戶對其他其實很寬容,執著保安的私隱的甚麼的,都是離地的知識份子(鏡頭拍著你,請笑一下)。

四、你遇到的,不代表其他用戶也遇到

看到有人在臉書說登錄蘋果有問題,訂閱制必定失敗芸芸,作為用戶吐槽這個可以理解,顧客永遠是對的(其實我不這樣認為,不過不討論了),但如果是分析評論用上這個角度可就大錯特錯。

全球電腦平板手機那麼多,有 app 有 web,然後瀏覽器流行的就好幾個,每個有不同版本,作業系統版本又 N 個,上網方式可能是數據可能 WiFi,背後有不同的電訊商,這裡組合至少百萬,有多少百分比的用戶遇 bug,只有蘋果自己知道,又或者,他們都沒法準確知道。

又,A/B test 和 pilot test 都是常見的手段,A 讀到的標題跟 B 讀到的標題,A 遇到的功能跟 B 遇到的功能,都不見得會一樣,網站就是這樣運營。

還有一個維度,時間。網站不是硬件,每小時,甚至每分鐘都可能在修改、更新,用戶上午看到的問題(又或者是功能),可能下午就不存在了。

總之,每個單一用戶,都是個在摸象的瞎子。

五、以專頁掉粉論證訂閱制不可行是抱殘守缺

又讀到有人以蘋果開始要求用戶註冊登錄後臉書專頁一天掉粉過萬,論證蘋果推訂閱制不明智。是否明智值得深入討論(我沒有這個打算,這篇文章很表面而已),但要推訂閱制就該有粉專掉會員的決心,反過來說,決定推訂閱制的本來就是因為粉專的會員數的價值越來越低,臉書的流量紅利越來越失效,媒體下定決心不再把事業高樓建於臉書沙灘。

然後,你拿專頁狂掉粉來推論蘋果不應走訂閱制,或者訂閱制可以走,但不要強制要求讀者必須註冊,這邏輯又怎樣說得通?

查實,訂閱制的真正難度還在後頭,怎樣精準定位,提供清晰的內容價值讓人付費,而不是大雜燴甚麼都有,總之總體流量加起來足以吸引廣告商,才是蘋果真正需要克服的挑戰。以上,前提是要搞清楚用戶行為,誰在看甚麼、看多久、多頻繁、有否互動等等各種參與度,而這一切的基礎正是需要用戶登錄才能精準量度。剛開始推註冊,出一些狀況,對於互聯網企業,對於蘋果日報推訂閱制整個大計,算得上甚麼。

文章是昨天應蕭雲所問草草寫成,今早飛台,還來不及 debug 和貼出,香港就已經爆出「大新聞」,據說蘋果因此增長幾十萬註冊。這個世界變化的速度,我真沒本事去追。

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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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朋友說過,人們想講某現象但引不到學術書籍的時候,就會用"Black Mirror"做例子。

Black Mirror第一季第一集"National Anthem",講英國公主被綁架,綁匪要求首相要在電視直播表演與豬性交,否則撕票,結果民意竟然是支持首相X豬救公主,全國坐在電視前等睇首相上演人獸交。

我本來想講《娛樂至死》("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和《烏合之眾》("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兩本書,不過因為趕著收工的關係,還是只提提書名證明我有讀書算了。

我想講的,其實是人性。人性本生就是八卦,在只有傳統媒體的年代,人們追看新聞,很多時候就是為了八卦,由八卦查里斯和戴安娜,到八卦威廉和凱特;由八卦陳冠希,到八卦許志安。八卦新聞已經存在了幾十年,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人性。

看到許志安那宗新聞,我第一個反應是像黃子華棟篤笑那句「車,好出奇呀?」娛樂圈嘛。

這幾天大家還在批評蘋果訂閱制安排的時候,今天大家已忘記了登記和登入是否不方便。早上人類文明瑰寶聖母院被燒通頂,下午已經沒有人理會了。

這是人性,我不會扮清高去批判。我比較關心的是,傳媒本來就是八卦人性的產物。當大家在批評蘋果只是賣弄煽危腥小報的時候,其實大家應該不難記得香港從來沒有大報。那些可以入學校的報紙,一到被撳制的時候,社論就會如人民日報一樣。

蘋果是小報,蘋果最早用狗仔隊跟蹤藝人,蘋果侵犯藝人私隱,毒果早抖。蘋果由一開始其實就是這樣,又或者說,人性從來都是這樣。蘋果和我們,其實只是鏡的兩面。不用扮清高。

不過,我想到梁振英這條契弟天天追擊在蘋果賣廣告的商戶、蘋果還是能在反建制政治光譜上動員反對惡法的時候,訂閱or not訂閱,大家自己選擇。

這篇文沒什麼內容的,我只是有感而發,扮扮讀過書,扮扮有一點清高。

花生也有很多種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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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昨晚刻意七點未到就把網絡關掉,一整晚在打機(RimWord),不聞世事到今朝。這樣做的原因,不是要做聖人,要譴責大家食花生,而是我一向好怕做即時反應(過去曾有電台邀請做峰煙主持,我推得就推)。這次許志安黃心穎事件的即時反應多到我嚇親,昨日下午搭校巴的時候成條隊都講緊,所以寧願匿埋一晚先。

2. 一覺醒來,果然滿地花生殼。社會科學對於食娛樂新聞的花生有很多研究,其中一個說法是我們的生活太過壓抑,名人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我們可以幻想童話,而名人八卦的意義則在於原來再大的童話也是不過如此,讓大家下意識對自己的庸碌不再感到那麼難過。而香港又有邊個童話大得過 Andy 同 Sammi 。

3. 當然,你可以話這個童話本身有他們倆刻意經營的成分,相信也藉此賺得盤滿鉢滿,現在被別人反過來消費也合理不過。我細細個就聽 Andy 同 Sammi 的歌長大,他們出道那麼久,有太多歌曲可以安放在這個場景當中,可預期未來還會有大量衍生創作。聽講昨日下午起Google搜尋「巴黎聖母院」竟然輸了給「杜德偉」(真的是「杜德偉」這三個字),我懷疑香港人對上一次這麼團結是什麼時候。畢竟DQ集會直播觀眾也只有數百,許志安記者會直播卻有幾萬人,你話唔妒忌就假。咁多人關心,唔抽水等幾時?

4. 但,花生也有很多種食法;有些水,不該抽。我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所以很多品牌昨日下午已經跑出來抽水。但對於一些公共事業甚至政府部門出來抽水,我其實幾反感。抽水是很 tempting 的,當我發現今次的黃心穎原來也是早陣子在高鐵廣告中把「廣州南」說成「直達廣州」的那個黃心穎時,我其實好想出幅圖取笑一下港鐵公司,相信都可以呃到一千幾百個like,但我最後沒有這樣做。

5. 原因得一個。抽水有一天條:凡有受害者,特別是無辜受害者的事件,不該抽水。巴黎聖母院大火,中國憤青出來抽水,不該;中國有什麼天災橫禍,如果香港有人出來說平民百姓抵死,也不該。許志安黃心穎事件也有受害者。鄭秀文是一個受害者,沒有人問過她要不要把她的婚姻危機公諸於世,但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如果鄭秀文是娛樂圈中人不算,那事件四位主角的家人,恐怕不是每一位都是娛樂圈中人,現在卻都成了追訪甚至狙擊對象,受害人數越來越多,甚至有點失控。這樣的環境下,這花生,還是不能亂吃。

6. 身為香港首席預言家的子華神,很早之前就提醒過我們即使在食花生的時候也要緊謹(說起來,Andy 同 Sammi 是童話故事,也是他先說的)。回到2003年,子華神是這樣說壹傳媒的娛樂新聞的:「所以,娛樂是重要的,娛樂可以令我們的精神分散咗,唔覺。所以,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香港出現了一代生意奇材黎智英,黎智英真正發現了,原來我們香港人最鍾意的娛樂,就係睇人點樣仆街。」然後他還補充,太遠的仆街大家不會上心(所以還是不要介意巴黎聖母院了),「睇你身邊嘅人仆街先係大茶飯」,於是我們天天上演「尋找仆街的故事」。

7. 問題是,要尋找仆街,子華神說,就難免人人變成道德判官。昨日起,香港又出現了很多道德判官,「撐大婆」、「打小三」、「鬧賤男」之聲不絕於耳。我自問真的不太理解,畢竟名人圈中一腳踏N船,有三姨太四姨太的多的是,怎麼那些案例我們又不甚追究?又,都二十一世紀了,身體自主情慾自主說了這麼多年,忽然又要回去恐龍年代?如果分別在於這本來是一個童話的話,那恐怕今次「太天真」的不是藝人,而是我們 — 喂,話明係童話,都仲要真心相信?之後發現唔係事實又要投訴,仲要人家向你道歉?這次要道歉的對象,只有雙方的伴侶;真的不用向公眾道歉,關我叉事。(至於教徒身分,道歉的對象是上帝,同樣關我叉事,除非有人覺得自己是上帝)。

8. 現在真的要接受審判的,其實是那個的士司機吧?私隱專員也出聲了,這件事情是很有問題的。網民回應?一人十蚊夾錢俾個司機,多謝佢,我們才知道誰誰誰的「真面目」。手段不重要,判斷才重要;這樣的反應,可怕,但又不令人意外。在香港,我們很少願意正視「目的與手段」的問題;很多時候,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才是很多香港人的人生態度:ViuTV搵假人扮新移民做真人騷?冇問題,總之新移民係仆街,點樣求證點樣呈現不是重點。

9. 我又未至於古板得認為甚麼規矩都要跟足,起碼惡法就不該跟,公民抗命就是這樣的一回事。但去到最後,不守規矩,是為了想建立更好的規矩。我要真普選,不應該純粹是因為我覺得香港人俾中國大陸蝦,真普選可以是一種防守的方法;我要真普選,更應該是因為我們任何人也不應該蝦任何人,而民主就是持久和平地解決矛盾的制度。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本身和民主理想的追求應該是不太相容的。

10. 因此,公審,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應該是常態。每當出現公審,我們其實應該警惕,應該小心,應該問一問:這件事情值得嗎?

11. 所以,下年立法會選舉,我認真期待會有候選人會以「領養穿山甲,放生陳冠希」為競選口號。


安心事件下的八點公共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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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討論角度:我不認為真正高尚的人就不能瞭解和討論安心事件,一看就是私德有虧,一談就是抽水。問題是怎樣看,怎樣談。我們可以從「大家為何那麼關心名人的婚姻、戀愛、性」、「偷食是否有錯」、「偷拍和媒體報道這事件是否侵犯私隱」、潛藏的性別觀點等角度來談。這些都是有公共意義的,談得好也能把人們的目光轉移到更深層次或更批判性的角度來理解這件事,也算是間接減少對事主的傷害(例如謾罵、譴責)。

2. 「偷窺慾是人性。這是人性。」這個說法很流行,但並不真實。首先,事件在媒體上曝光後幾乎引發全城哄動,大家都熱烈跟蹤和討論事態發展,這絕不是「偷窺慾」就可充分解釋。其次,很難想像原始社會或非高度城市化的社會能有這種「追蹤名人→愉拍名人私(情欲)生活→能夠瘋狂引起全城哄動」的特殊現象。從人類學或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將這種社會現象單純歸因於先天的人性,是 no sense 的。我在《許志安偷吃關不關我們事?當然關我們事!》一文正是嘗試指出這是一種社會文化裡各種機制、想像、觀念造成的結果,而不只來自於簡單的人性可以總結。

3. 輿論上有一些人並不是吃花生,也不是譴責當事人,而是哀嘆「童話幻滅」。《許志安偷吃關不關我們事?》的解釋能充分說明這點:因為名人是社會模範,是供我們想像與投射的對象。基於社會對人們由細到大的塑造,絕大多數人都擁抱主流婚姻愛情觀,即追求「一對一天長地久」的童話世界,但同時候許多人心知肚明「偷食好普遍」。這種潛藏的矛盾心理狀態是很糾結、抑壓、不穩的,而名人的美好婚姻童話剛好提供了穩定劑。所以,當童話崩塌了,人們不只是有幻滅失望的情緒,更多的是從中得到強烈的釋放和發洩,因為他們都從中看到自己,那個陰暗面的自己。

4. 有什麼讀者就有什麼傳媒。從商業角度來說,蘋果可以說是絕頂聰明,太瞭解香港人口味。我甚至懷疑蘋果早有此片,等在訂閱制推出後,再推出此片。但是,此片是偷拍,是侵犯個人私生活。我不確定法律有無相關管制,但從道德上來說就顯然有問題。因此,假如你覺得媒體不應該是這樣的,就不應該因此事(不論為了什麼理由)而訂閱蘋果,因為這變相是支持了這樣的媒體運作邏輯。

5. 為什麼大家對婚姻的偷食和非婚姻戀愛關係中的偷食會有落差(認為前者嚴重很多)?婚姻承諾的神聖性有何特別?大家對婚姻具備什麼想像?這很值得大家深思。我們需要婚姻確保對方至死不渝,和自己組織家庭建立美好生活到終老。但正如上述所言,大家又心知肚明「偷食好普遍」,它活在我們的心底的陰影裡,每個人都害怕自己有一天會出軌,也害怕對方有一天會出軌。婚姻好像一條保險絲,嘗試保障這道陰影不會真的蓋過真實生活之中,但現代離婚率那麼高,真的能有保證嗎?

6. 也許你可能堅持自己永遠都是專一無二,故絕對有資格要求對方也永遠對自己專一無二。但這世上畢竟有大量人和自己不一樣,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和這種人建立親密關係?要求?強迫?管制?也許你/妳能夠令他/她半情願地向你說做到,甚至他/她也真誠認為自己能做到,再甚至願意進入婚姻來明言自己的決心與意志。然而,人終究不是純理性的機器,人會有情感,有慾望,當有一天他/她遇上一個人,喜歡上和出軌了,沒錯,這是違反當初承諾,但那就代表不再愛你/妳嗎?那就代表當初的承諾都不過是欺騙、虛假的嗎?

我不相信許志安沒愛過鄭秀文,也不相信許志安的承諾從一開始就是欺騙。我更願意相信戀愛和婚姻中當初所謂的「承諾」總埋藏著抑壓的、自我欺騙(不論是承諾人或受承諾人)的部分,只是大家都不肯承認,不肯不敢面對。「我怎會是個渣男?我怎會是個蕩婦?」當主流的性道德觀念根深柢固滲入我們的價值觀,它就變成一種檢視自我與他人的尺度。但為何從沒多少人反省這個尺度?回想一下我們對同性戀造成的壓迫、對女性情慾造成的壓迫?為何就沒有對「多元關係」的壓迫?沒有對出軌者的羞辱?難道一個人同時愛上兩個人,出軌了,就必定是罪無可赦的壞人嗎?我看到朋友的一個 ig post,男的罵「女人果然全部都是雞」,女的回「男的果然全都是渣男」,難道我們真的只能這樣理解情慾,而最後變成互相攻擊,互相壓抑,互相背叛,至永無止境?

7. 如果你覺得馬國明肯定比鄭秀文慘,因為男人最忌戴綠帽,背後其實隱含了一套既有的性別觀念。「戴綠帽」一詞源於古代社會一種懲罰制度,要犯罪者戴綠帽。據說元代,凡是妻女從事性工作者,男的就要戴綠帽,以示其低賤的身份地位。為什麼戴綠帽是男人的恥辱,但若男方出軌女方卻很少會覺得是「恥辱」,因為性別觀念中我們認為男人一定要嚴格規訓和絕對占有女性,才算是「真男人」。

8. 最後,在高度曝光底下,事件中所有人都必定承受巨大的壓力和傷害,甚至連如何面對和處理也受到公眾檢視,失去了本該具有的自主權。在這脈絡下,當人們說「關我 x 事」時,也許不一定是要高高在上批判群眾什麼的,而是一種真心希望大家給予人們空間的吶喊。沒錯,名人是商品,他們從市場中靠形象賺取形象,因此也相應要付出代價。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但細想一下,在這社會裡,誰不是市場上的件商品,正等待眾人買賣、審判?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許志安偷吃關不關我們事?當然關我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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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科書或課堂上,我們總是能聽到「公共領域/私人領域」、「公眾利益/非公眾利益」之分、「要懂得尊重別人的私生活與私隱」這類冠冕堂皇的說話。但現實是,公眾就是愛看那些無關公眾利益的名人私生活,尤其是牽涉性與愛的話題:明星藝人和誰人拍拖、有沒有婚外情、最近與哪位異性傳出誹聞;報道藝人私生活,都是長賣長有的新聞。

這種情況不禁令人思疑,到底我們是否天生就有道德缺陷,就愛窺探別人的私隱或者揭露別人的醜聞?假若人性真的如此,縱然媒體與道德教育者再三倡導與批判,我們仍然能夠預見這種現象不會有絲毫改變與消失。

這種結論真令人沮喪,但這是全部真相嗎?

大眾八卦名人的私生活,原來是合情合理?

也許有人會說,藝人把自己置身於公眾眼中,營銷自己的形象以賺取金錢;公眾自然有權「監測」他的形象與私生活是否一致。許志安一直在公眾面前營造「好丈夫」的形象,為他帶來好聲譽;但他卻被偷拍到與馬國明女友「激戰」。這不就是刻意欺暪我們這班支持他的觀眾粉絲嗎?這個醜聞不就正好證明他人格有問題嗎?他還有什麼面目出現在公開場合,要大眾支持他?難道我們關注這個新聞、批評他的行為與品格真的不合情理?

以上的反問,正好反映公眾八卦名人私生活,通常預設了兩個觀點:第一,名人是商品,公眾是消費者。身為消費者的我們理所當然有權知道商品的品質如何;第二,明星是一個「道德」的承載者與榜樣,當他們違反日常道德倫理,就不值得大家支持,甚至不應該再出現於公共空間。

名人作為一種商品

第一個觀點切中了現今媒體消費主義主導的邏輯。歷史學家 Daniel J. Boorstin 曾經妙趣橫生地形容「名人」是什麼,他說所謂「名人,就只是一個因為廣為人知而廣為人知的人」。這個界定從字面意義上無疑是空洞的,但它實情象徵著名人的本質正是空洞:名人之所以為名人,只是消費主義底下媒體與商家構造的一種角色,為「關注」他的公眾帶來某種娛樂/消遣/模仿的一種商品。

作為商品的名人,自然要利用傳媒的報導提高他們的曝光率與名聲,其中一種方式就是展現自己的私人生活,贏取公眾支持或同情。社會學家鮑曼 (Zygmunt Bauman) 在《現代的流動性 (Liquid Modernity) 》便提到這個現象:「公共領域已被利用作為在公眾面前展示與讓公眾觀看,甚至是在眾目睽睽底下不停作為私人表演的場地。」

鮑曼認為在現代流動性的社會,其中一個特徵是:大眾一方面不信任權威,卻一方面矛盾地因為缺乏權威指導生活而感到迷惘或失措。名人正好部分擔當了這一權威/榜樣角色。鮑曼認為,清談節目的出現正好印證這點。名人在清談節目肆無忌憚談論自己的私人生活,這不只能令名人有個空間釋放自己抑壓已久的私人事務與情緒外,同時也能滿足大眾對公眾人物的私生活的窺探需求。鮑曼認為,大眾的這種窺探需求不能只理解為「低下、卑劣的好奇心」,而是企圖從這些「成功」的名人中吸取相關生活經驗與智慧(這些名人是如何走過生命中的低潮,克服困境,成為成功的知名人士)。

名人成為生活與道德的榜樣

這正好切中了公眾八卦名人私生活的第二個觀點:名人是公眾生活上的學習對象,而美好生活又離不開倫理規範的想像,因此名人順利成章地成為了「道德」的榜樣。不論是商業機構透過「形象討好、美好、良善」的名人宣傳商品,還是公營政府找名人擔當社會大使(譬如反毒大使、環保大使),也強化名人作為道德榜樣的角色。

在這情況下,名人的私生活自然成為公眾「監測」與關注的主要方式,名人的公共成就反而變成次要之物,就像文化研究學者 Graeme Turner 對「名人」的界定一樣:「由公眾人物成為名人的確切時刻,便是在媒體對其具體成就(例如政治或體育的成就)轉移到私人生活細節的調查上。」

不過 Graeme Turner 同時也指出,現在沉迷追看名人偶像的觀眾與傳統觀眾不同,他們有相當大部分是帶著遊戲心態觀看名人新聞。正如英國社會學家 Chris Rojek 所說,崇拜與追看名人的基礎是媒體隔空的傳遞。名人一直依靠媒體塑造崇高形象,當粉絲或觀眾與真人接觸,這種崇高形象有可能會因而幻滅。如今許多受眾已經對這種形象塑造的商業運作非常熟悉,因此越來越多觀眾是帶著茶餘飯後、「抽水」批評的心態,收看與討論名人的花邊新聞。

在消費主義邏輯底下,這種現象便提供了理由給予大眾肆無忌憚地干涉與批評名人的私生活及倫理:明星既然是形象商品,就自然要膺服於消費者的所有需求,這包括需要接受消費者監測其形象是否能一致、是否符合主流道德規範、是否符合我們消費者的期望。

消費名人的模式

公眾對於現今的媒體商業運作有更明顯的主體意識,不再是單純的接收者。名人成為了一種媒介,大眾觀看名人,就像觀看一部電影一樣。大眾不但從這個「媒介」中獲得生活上的指導、認同與共鳴,也會像批評電影不符合自己的價值觀與預期一樣,在批評名人的過程中重新澄清與鞏固自己的價值觀與道德規範。假如我們無法找到其他媒介能夠取代名人的這種社會功能,甚至改變整個消費主義的結構,只依靠道德批評大眾不應該把焦點放在名人的私生活上、應該要尊重名人的私隱權,也不會對「名人的私生活不斷受公眾監視」這個現象有多少幫助與改變。

另一方面,大眾又能否意識到,自己在消費主義邏輯底下是否真的能成為自主的消費者嗎?回想上年年底港姐馮盈盈「爆粗」撐佔中,換來網民激讚。後來馮盈盈改口說自己少不更事,網民隨即反彈罵她牆頭草。但馮盈盈身為藝人,真的能我行我素不改口嗎?網民隨事件大喜大怒,是否從一開始就放了錯誤的預期進去,錯誤地把藝人的政治言論視為自己政治認同與宣洩的出口?另一個深刻的問題是:到底,名人是否真的需要滿足消費者所有需求;作為商品,他還是一個有自主的人嗎?

無論如何,消費名人私生活的模式一日運作下去,萎縮的不只是私人領域,更是公共空間。因為當私人話題入侵公共空間,逐漸成為公共話題,真正牽涉公眾利益的公共話題就會被轉移,甚至被模糊化,人們開始難以分得清哪些到底是真正私人事務,哪些明確是公眾利益。

考慮一下「公眾人物發生婚外情,正好印證他誠信有問題;誠信也是公共事務重要的品德,因此這個公眾人物無法勝任公職」這種值得懷疑的推論一再理所當然地出現,正好印證了「公眾利益」被模糊化的趨勢。或許,正如鮑曼所言:「在今天,任何真正的解放,它需要的是更多而不是更少的『公共領域』和『公共權力』。」

本文摘取自原文:《郭富城結婚當然關我們事 — 論大眾八卦名人生活的消費模式》

誰是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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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編輯所擬

許多人說《蘋果日報》是「安心偷食」的大贏家。但我認為大贏家是八卦的市民,他們沒有怎樣付出,卻獲得他們所需的娛樂。

雖然這也許是一種遞進關係,即許志安先滿足了對黃心穎的好奇,然後輪到市民去滿足對許志安醜聞的好奇。不過前者有道德問題,後者本來也有,彼此其實都有侵犯別人,只是在目前的社會規範下,後者爭議性相對較低。因此市民可以成為最後贏家,而許志安則不是,他付上了其畢生的名聲。

人們說《蘋果日報》贏,是因為多了許多人登記。但其實這是雙贏,市民如果不覺得能滿足其好奇的慾望,也就不會登記。市民贏了,才到《蘋果》贏。但問題是市民更是有實際收穫(至少他們認為),但《蘋果》如果不能把登記變為付費,仍然沒有實際收益。然而別人是否會為了醜聞而付費長期訂閱?恐怕不會。何況這類醜聞不常有,而就算醜聞常有,看多了也只會覺得膩,要憑醜聞來吸引人訂閱,看來實在不易。又如果這次黎克特制七級的醜聞,才能促使人們登記,那到底要有怎樣的醜聞,才能促使人們掏出腰包,養活記者和報社,抵消其龐大開支?那仍是難以想像。

又或者我們要看看,外國能成功爭取訂閱的媒體是怎樣辦的。如果香港能立先例,靠八卦消息來爭取訂閱,那只能證明香港人實在是其中一個最八卦的民族了,又或者這又是華人的基因。當然《蘋果》的算盤可能是,我們不只最八卦,也最公義,同時提供兩種看似矛盾的事物,令香港市民獲得一站式滿足。如是者,它的確可能成功建立付費訂閱的模式,殺出一條難能可貴的血路。

2019新聞自由指數出爐:政治局勢變化影響亞太地區之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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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政權之宣傳、審查制度、恐嚇、肢體暴力、網路騷擾等手段層出不窮,亞太地區國家奮力抵抗各類不實資訊,記者需要更多勇氣才能保持編採獨立

在最新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中,有兩項指數在22個地方大幅上升,突顯一個國家的政治生態對新聞報導自由影響之巨。在馬來西亞,執政聯盟在大選中慘遭出局,這在馬來西亞獨立62年的歷史中前所未見。此一空前巨大的改變不但給僵化的媒體帶來一股清新,也轉變了記者採訪的環境,馬來西亞新聞自由排名因而前進到第123名。馬爾地夫選出的新總統,競選之初便堅定承諾將提升新聞自由。就任後實現部分諾言,使這個印度洋群島的排名大幅躍進至第98名。

新聞「黑洞」越陷越深

相比之下,中國、越南的新聞自由狀況卻加速惡化。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越南國家主席阮富仲權力一把抓,不但使兩國排名下滑,甚至幾乎墊底。中國排名第177,越南名列第176。2018年三月,習近平修憲,順理成章當上「萬年國家主席」。阮富仲一人兼任越南共產黨和國家最高領導。無論中國或越南,領導人一方面壓制國營媒體上所有的辯論,一方面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企圖表達不同聲音的公民記者。越南羈押了約30名職業和非職業記者;中國羈押的人數將近是越南的兩倍之多。

中國的反民主模式奠基於歐威爾式高科技全面監控和操縱,北京甚至在國際間宣揚此一模式,狀況之嚴重已到拉警報的地步。中國除了干擾在其領土上工作的外國記者,現正建立一套受其管控的「世界媒體新秩序」,企圖監管外國媒體。相關資訊請參見無國界記者組織最近發布的報告。

2018年七月寮國一處水壩突然潰堤,當局嚴禁記者採訪。這起事件使寮國新聞自由排名因此下滑一名,現排第171名。這些採行一黨獨大的國家與他們的北韓「兄弟」越走越接近。北韓因其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與美國總統川普會面之舉動,貌似有所開放。排名因此微幅上升一位,位居第179名。

官方審查和自我審查越來越多

媒體的編採獨立和自由遭到攻擊,但中國式全面新聞控管卻成為效法的對象,越來越常出現在反民主政權中。新加坡(第151名)視自我審查為標準規範;汶萊(第152名,-1)、泰國(第136名)也都執行新聞控管。同樣地,官方審查也成為柬埔寨(第143名)的規範,柬埔寨政府清剿了所有獨立媒體。香港(第73名)主流傳統媒體感受需遵守北京命令的壓力。

由於缺乏與當局抗衡的編採獨立,2018年巴布亞紐幾內亞(第38名)和東加(第45名)自我審查開始增加。巴基斯坦(第142名,-3)軍政權於2018年七月總統大選第二輪選舉中騷擾媒體,導致官方審查加劇,情況惡劣之程度與巴國軍方獨裁時期相當。

實地調查採訪致命

記者在巴基斯坦現場實地採訪時,面臨極其危險的環境。2018年至少三名記者因工作而遇害。阿富汗(第121名,-3)安全情況更叫人憂慮。儘管阿富汗政府努力改善,但仍有16名記者在採訪現場不幸罹難,其中9人更死於衝著記者而來的雙重爆炸案。在阿富汗當實地採訪的記者需要更大的勇氣。相比之下,孟加拉(第150名)狀況雖沒這麼嚴重,但也夠叫人擔憂。報導示威和選舉的記者往往變成攻擊目標,遭到前所未見的暴力對待。

由於施暴者常常能夠免受懲罰,因此對記者施以肢體暴力便成常見的手段。這狀況依然發生在斯里蘭卡(第126名)。2018年印度(第140名,-2)至少有6名記者在企圖完成採訪的過程中遇害。來自包括安全部隊、組織犯罪、激進分子等各方的暴力行為不斷增加,導致死6名記者死亡的悲劇。

網路騷擾和不實資訊

無論是網路上或現場報導,印度記者都常遭到攻擊。敢在網路上批評印度總理莫迪之印度教民族主義意識型態者,一律被歸類為「反印度」敗類,一定要遭到肅清。莫迪政府的態度也促成惡劣之至的網路騷擾大軍集結。莫迪的網軍不只對記者祭出死亡威脅,甚至不惜採用強暴恐嚇手段(網軍特別視女性記者為騷擾目標)。相同的狀況也發生在菲律賓(排名第134,-1)。除了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政府對獨立媒體發出攻勢以外,精心策劃的網路攻擊也同時出擊。網路新聞網站Rappler和其總編瑪莉亞瑞薩(Maria Ressa)便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瑞薩除不斷遭受網路騷擾外,還被迫面對由各個不同政府機關羅織的一連串控訴。

緬甸(第138名,-1)使用社群網路的狀況令人憂心。有心者利用臉書散佈不實資訊和反羅興亞人的仇恨訊息,這狀況竟無人控管,還形成有利翁山蘇姬政府的形勢。 路透社記者瓦隆 (Wa Lone) 和覺梭 (Kyaw Soe Oo) 因調查屠殺羅興亞人一事,2018年9月遭緬甸法庭重判七年徒刑。翁山蘇姬政府對兩名記者的判刑視若無睹。

民主政體沈淪

一波接著一波的不實資訊侵蝕亞太地區之民主,連帶損害新聞了自由。不實資訊的散播如披著糖衣的毒藥,叫民主國家難以抗拒。其結果是許多國家在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的排名紛紛下滑。有些國家以管制社群網路為名,實行壓抑言論表達之法律而妨礙調查性新聞報導,排名也因此下降。尼泊爾(第106名)、薩摩亞(第22名)便是其例。

有些國家因缺乏結構性改革而無法擴大新聞自由,這情況使得南韓(第41名)、印尼(第124名)等國,排名無法進步。此外,如台灣(第42名)、蒙古(第70名)等則由於媒體環境趨於兩極化,獨立新聞報導的執行極為困難。

多元主義面臨危險

媒體所有權集中和商業利益導向導致媒體越來越難維持多元化,日本(第67名)、澳洲(第21名,-2)便是代表。紐西蘭(第7名,+1)雖然也面臨相同狀況,但因紐西蘭法規能避免媒體產權過度集中,紐西蘭排名因此上升一名,顯示主管機關的保障有所幫助。

令人欣慰的是,有些國家雖然狀況混亂,但新聞自由仍獲得小幅勝利。斐濟(上升5 名,排名第52)、東帝汶(上升11名,排名第84)、不丹(上升14名,排名第80)雖然是年輕民主政體,國家還走在建設的道路,但其媒體善盡職責,2018年平衡報導國會大選,排名因此有所進步。由這三國的進步可看出,記者能自由工作,無需擔心遭到騷擾或軍事、政治報復,對民主社會的發展致為重要。

係咁㗎啦,好出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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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華《越大鑊越快樂》有句名言:「係咁㗎啦,好出奇呀?」

他說的是香港人無視社會問題的犬儒心態,即是以為存在即合理,即使不合理,也會裝作世故地說一句「係咁㗎啦,好出奇呀?」便算。

「係咁㗎啦,好出奇呀」的犬儒心態

不同的人眼中「係咁㗎啦」的事,各有不同。對我來說,娛樂圈男女關係混亂、所謂金童玉女有人出軌,一點也不出奇,由三十幾年前趙雅芝那個年代到現在,其實也是一樣。當然,這個社會,出軌本來就很平常,只是藝人是公眾人物,他們出軌會有傳媒踢爆。

黃子華講的那種犬儒,我想其實是指很多人對有公共性的問題的態度。例如這個社會如何在法律、選舉、民生、廉政、警權方面愈來愈大陸化,對每一個人都有影響,是需要人們去關注和出聲的。如果「送中條例」、警察濫用暴力、UGL案放生、洗頭艇、種票、違法褫奪參選權這些問題,我們也是一句「係咁㗎啦,好出奇呀」無視之,那最後香港變成大陸一樣的地獄鬼國,那就是我們犬儒的共業了。

八卦是人性,但是…

我上一篇講,八卦是人性。這說法其實是阿媽係女人。八卦是人性,傳媒的出現就是因為人八卦的本性,問題是我們八卦的東西是什麼。人很難抗拒八卦的誘惑,如果八卦的只限於沒有公共性的東西,而我們對那些對社會真正重要的事情一笑置之,那就不好了。

人性八卦,如何利用人性八卦去做到傳媒第四權的監察社會功能?這課題人們已經討論了幾十年。大家不要忘記,傳媒功能不只是監督公權力(早前有報導說有教科書內容刪去了這功能,那不如直接改寫成傳媒應該姓黨吧)、傳播資訊及知識,而且還有娛樂功能。娛樂八卦本身就是娛樂功能,君不見安心事變那個下午,你的公司和朋友Whatsapp群組不少人停了手頭工作在討論嗎?

你想傳遞有公共性的訊息,首先就要有人看,要有人看,就要提供娛樂功能。

藝人感情關係是不是私隱?

娛樂圈的男女問題八卦,我的反應是「好出奇呀?」,但很多村民唔係咁諗,他們真的會講足兩三日。有朋友會提醒大家,那是他們幾個人之間的事,不由我們指指點點。那麼,藝人出軌算不算私事呢?

我的看法是,藝人在鏡頭前表現像童話愛侶,那就是他們是用形象作為演藝事業一部分,俗套一點說,當他們在演唱會和頒獎禮放閃,人們更喜歡買他們的門票,那麼他們的感情狀況,就不是私隱,而是娛樂產業鏈的一部分了。他們的感情有變,公眾當然有權知道。你總不能只吸引公眾消費你的放閃,賺到錢之後,不讓人消費你的情變。

頭盔位 – 私隱專員公署呢?

不過,最後我戴回一個頭盔。安心事變發生後,我在FB Page第一個post是討論的士乘客私隱沒有足夠法律保護的問題。這兩天記者問私隱專員公署、問法律界、問莫乃光,結果是私隱專員公署回應大約的意思就是吹佢唔漲,法律界就有不同說法,莫乃光提醒大家坐的士時要小心。

安心事變跟陳冠希事件不同,陳冠希那次真真正正是「財物」被盜取流出,那產相片嚴格來說是賊贓,而這次是私隱專員公署奈不了何的行為。兩件事本質上其實是不同的。

無國界記者:香港新聞自由倒退 逃犯條例修訂增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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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無國界記者組織今日(4月18日)在港發表2019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在180個國家及地區中,香港排第73名,較去年下跌3位,屬「問題顯著」類別;中國則排行尾四,位列第177名,較去年下跌一位。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表示,對香港的法治感到憂慮,「當紅線出現,那已不再是法治」,亦指《逃犯條例》修訂將威脅所有記者,呼籲市民反對。

全球新聞自由趨惡化

無國界記者自2002年起每年發佈世界新聞自由指數,為180個國家及地區的媒體自由度作出排名。最新排名首3位分別為挪威、芬蘭、瑞典。

艾瑋昂指,全球的新聞自由狀況有惡化趨勢,美國的排名首次錄得下跌,降3位至第48名,與美國總統特朗普每日發表侮辱記者的言論有關,而當地去年也有5名《首都報》記者及員工被槍手殺害。艾瑋昂認為,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倒退,同時中國等極權國家又堀起,令整體新聞自由轉差。

世界地圖-繁中

香港排名17年間大跌55名

在2002年首次排名中,香港位列第18名,今年已大跌至第73名。報告指出,受到北京的惡性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被侵蝕,超過一半媒體的經營者與內地有密切政治或經濟聯繫,中聯辦部份或全面控制數間香港媒體,包括《大公報》及《文匯報》,但同時有眾新聞、端傳媒、HKFP和香港獨立媒體等獨立網媒作出抗衡。報告又指,中國正在建立「世界媒體新秩序」,對外輸出打壓記者的模式。

艾瑋昂指,無國界記者十分關注《逃犯條例》修訂,認為對香港所有記者構成直接威脅,令內地能合法地打壓香港記者,呼籲香港市民盡力反對修訂。艾瑋昂表示,從桂民海及其他內地被囚人士的個案可見,他們被控的罪名與實際被捕原因不同,他亦不相信內地能保障公平審訊。

艾瑋昂又提到,無國界記者兩年前開設東亞辦事處時,決定選址台灣而非香港,現時證明如果設於香港,他與其他員工也會受到《逃犯條例》修訂威脅,亦可能會如《金融時報》亞洲編輯馬凱一樣,被取消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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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起)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正急速走下圾,《逃犯條例》修訂令情況更危險,在內地工作的記者如果做了北京不喜歡的事,即使回到香港,也可能隨時被引渡,相關的編輯也可能被視為共犯。毛形容新聞自由是在黑洞邊緣,快被吞噬,但樂見網媒蓬勃,呼籲公眾支持。

香港記者協會日前發表2018年新聞自由指數,錄得有紀錄以來最低。記協主席楊健興指,記協及無國界記者的調查結果都反映香港新聞自由倒退,情況令人憂慮。楊提到,內地政府愈益強調一國而非兩制,例如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早前指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影響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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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陳翡(右)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陳翡指,馬凱去年以該會副主席身份主持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的演講,因而遭拒續工作簽證,令他們意識到有一條浮動、凌駕於法律的紅線。陳翡強調,他們所做的合符香港法律,但原來守法並不足夠,更要猜度紅線在哪。陳翡指《逃犯條例》修訂令人擔心,但據她所知暫未有外國記者因而決定離港。她又提到,建制派或親北京陣營經常拒絕接受外國傳媒訪問。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指,自2013年習近平上台,內地加強監控媒體及網絡,不只覆蓋受爭議的政治議題,更延伸到娛樂、電視劇、線上遊戲等範疇。傅指,內地情況反映香港的倒退,《逃犯條例》修訂及23條立法,都會是要脅新聞及網絡自由的利刀。

記者:劉軒

安心上路滿足晒男女陰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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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安心上路」全城熱爆?或者正如好多人問,點解香港發生咁多嘢,都冇人關注,但係凡有呢啲咁嘅明星偷食事件,就全城起哄呢?

好多人話,因為「睇人仆街最開心」。唔通真係咁簡單?梗係唔係。好似林鄭政府係都要修訂《逃犯條例》,全香港邊個會「仆街」?係人都知嗰個叫大劉,如果睇人仆街最開心,我又唔見好多人跟住起哄喎,啲香港人好似覺得大劉仆街真係冇乜好睇,對修訂條例冇乜反應,同「安心上路」完全冇得比。

但凡係明星偷食,總能引起全城哄動?係咪香港人特別賤?其實好多人都講,喺外國都成日有呢啲新聞,一樣好多人關注。

除咗事主影響力大多人識,可以滿足做判官反虛偽嘅心態(又好正常,邊個判官冇快感?邊個人鍾意虛偽嘅人?),歸根究柢,其實都係一場男女之戰。呢類事件,能滿足晒人性嘅陰暗面,但同時又可以令自己高高在上,咁點會唔爆先?

先講男人,面對呢啲醜聞,最主要嘅情緒,除咗好色,還有羡慕甚至妒忌。首先,睇呢啲片,當然係滿足自己嘅性幻想。好似呢件事咁,男主角已經五十開外兼且幾唔靚仔,竟然有一個青春少艾(至少外貌不似三十)兼身材惹火嘅「純情玉女」,意態撩人,主動送吻,仲要搭緊的士都已經慾火焚身,呢啲咁嘅情節,咳咳……,九成成年男人都知道,係屬於日本製造愛情動作片嘅。本來呢啲情節就係要補償現實嘅不足——即係喺現實根本冇乜可能發生——但依家話你聽係真架,係真架,本來屬於幻想嘅原來變得可能,用個適合知識份子嘅例子講,即係本來大家都知,中共無端端會作政治改革而行民主制,其實只係幻想,依家突然話畀你聽原來真係會發生架喎,梗係high爆啦。

呢兩日,我聽得最多來自男人嘅評語,就係「估唔到心穎咁開放(原句係難聽好多嘅)」,佢哋一路講,一路笑笑口,係男人都心裏有數講緊乜。所以,大部分男人花生呢件事,好多時係出於對安仔嘅羡慕,唔鍾意安仔嘅,可能係出於妒忌或同情偶像Sammi。但,我就好少聽到有男人嬲呀心穎。

但更重要係,大家唔好忘記,事件有一個最大嘅受害人,就係安仔老婆。透過對妹妹仔嘅性幻想,以及對事件自high,其實就係對老婆嘅報復——因為平時要壓抑,有咩不滿有咩怨忿都不能或沒有宣之於口,所以透過討論事件來滿足這種報復心理。

嘩,你條粉皮講嘢有冇咁誇張?喺度亂吹廿四。嗱,你去買套經典電影《American Beauty》(美麗有罪),睇完,你即刻明晒我講乜嘢(睇許鞍華嘅《男人四十》也勉強可以)。更現實嘅例子係,早排我睇到一個恩師嘅訪問,佢話有一次同太太上一啲相處嘅課程,導師要佢哋各自講吓對方係點,佢講咗十分鐘,佢太太簡直唔相信眼前嘅人係佢老公,唔講以為佢鬼上身,但因為咁,先有機會重拾關係。

如果有一個男人,因為呢件事好憎許志安,而佢唔係同性戀唔係壓抑扮嘢(好似《美麗有罪》個鄰居咁)又唔係單身冇拍過拖,佢真係一個好男人,而且應該有段美好的婚姻。

男人真係好賤呀!冇錯,所以女人點解都咁關注呢啲偷食事件,其實都係男人引發,而且情緒更為複雜。簡單啲講,「安心上路」滿足咗女人三種情緒:痛恨男人、妒忌女生和同情女人。

呢件事引發最多嘅女人評語有三個:(1) 男人都係賤格嘅;(2) 心穎呢啲死姣精正一XX;(3) Sammi真係好慘。

都唔使再解釋喇係咪?狂鬧心穎嘅(老實講我就聽唔到男人鬧心穎咁滯),當然出於妒忌和對競爭對手的恐懼——老嘅怕嫩嘅,嫩嘅怕靚嘅,靚嘅怕姣嘅。狂鬧安仔嘅,又唔使講,男人係賤格架嘛,仲唔乘機鬧晒天下嘅男人兼炳埋身邊嗰個咩。咁同情Sammi嘅,自然係同病相憐感同身受。咁你話,呢個世界有咩新聞,可以同時滿足女人嘅三個「願望」?

又有咩新聞,可以同時滿足男男女女嘅情緒缺憾,各取所需呢?

一切,其實都係上帝跟人類開嘅玩笑——男人去到五十以上仲可以出軌生仔,好似郭富城咁,五十歲人先結婚做老豆。女人呢?過咗五十,出軌機會還是要比港鐵細,而且還越來越細。這個最大嘅差異,形成咗兩性無可緩衝嘅衝突。女權份子會說,女人真可憐——查實我都覺,但另一個角度睇,男人都幾可憐啊,總係畀人話用下面諗嘢,看似能自主,卻是難以自主。試諗吓,心穎BB喺你面前變身蜘蛛精,真係唐僧都難以坐懷不亂,何況凡夫俗子呢!男人往往就咁身敗名裂,被全世界女人臭罵,都慘㗎。(而身為男人,肯定寫完呢篇都會畀人臭罵,哈哈)

這種男女之戰總係沒完沒了,除非人類充當上帝,基因改造,補救男女在性事上的分野,或者,戰火才會熄滅。

P.S. 上一篇,有些人追問「睇人仆街啱唔啱」、「八卦人哋嘅事啱唔啱」等等嘅問題,呢啲問題,就好似追問我:「睇AV啱唔啱?」「女人貪慕虛榮啱唔啱?」「講大話啱唔啱?」「偷懶啱唔啱?」如果要公開答你,咁我梗係話:梗係好L唔啱啦,仲使問。


[草根.行動.媒體]致臉書公開信:促請臉書(facebook)增進透明度及修正 尊重無權勢者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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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是由一群關心基層草根的自主可能性的朋友,以全義務、無金主、非商業化的形式經營的民間網上媒體。雖然無法經常派出記者採訪,但透過不斷建立連結,還是能從多方獲得不同團體的訊息,從而刊登關注草根的訊息。[草根.行動.媒體]是一個站在草根自強的立場,而同時重視客觀和真確性的媒體。站在讓草根互相看見、互相連結的立場上,我們希望至少能發展成為一個可以檔存基層團體與弱勢群體訊息的平台,讓邊緣的聲音有機會被看見、聽見。

日前,[草根.行動.媒體]發現有兩宗與本媒體相關的貼文/活動,在毫無原因的情況下,被指在臉書上「違反社群守則」故已刪除該貼文。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是因為臉書的審查內容系統出了問題?針對某些團體?還是有人/團體濫用臉書的舉報機制,去打壓異見?如果是濫用的話,到底臉書有何策略去面對濫用舉報機制的問題?由於本媒體認為臉書只便於傳播而不便於檔存資訊,故本媒體一向都是先把訊息張貼於本媒體的wordpress頁上,再在臉書上用便於抄傳的短LINK (short URL)來張貼。因此,即使在臉書遭刪除,我們仍有 http://grassmediaction.wordpress.com的紀錄。無奈由於現今人們使用互聯網的習慣,如果不用臉書,便難以傳播。

可見,其實臉書已掌握了巨大的媒體壟斷效果,並因此而獲得鉅利。在擁有如此巨大的權力下,到底是否真正尊重和保障言論自由(猶其是無錢賣廣告,亦無錢僱用網軍、五毛的小市民的言論自由),則是臉書難以逃避,並必須承擔的責任。

被臉書移走的基層訊息一:《市建局收購後當「無良業主」? 基層重建租客爭保障

被移走的一篇報導,名為《市建局收購後當「無良業主」? 基層重建租客爭保障》的報導。其主要內容,是關係到土瓜灣一名被市區重建局重建的租戶,由於其業主已將物業賣給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已成為她的業主。在這情況下,市建局不願意修理在租約中列明存在的冷氣,更說出「租約有寫冷氣機,但不代表包冷氣」這樣的話。協助居民的團體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則表示,市建局不應做無良業主,盼應與租戶訂立平等標準租約。整段新聞,有看當日街坊面見市建局的全程錄影,亦有訪問街坊,實為一篇平實的草根新聞。

以上這篇報導,刊出於[草根.行動.媒體]臉書專頁24小時都不夠,忽然整篇報導消失於空中,而當編輯嘗試再行張貼該短LINK (short URL),臉書就指這篇報導違反社群守則,問我們是否上訴。我們亦看到不同網友的訊息,指他們轉傳本專頁的訊息亦被刪,同樣被指違反社群守則,大家都不知所以然。

一眾網友研究後,發現若張貼長LINK,就可以成功張貼。那麼,到底是否臉書正在無差別審查短LINK (short URL)?我們又發現不是,因為張貼其他內容的短LINK是暫時無問題。

(以上報導的長LINK:https://grassmediaction.wordpress.com/2019/04/17/%e5%b8%82%e5%bb%ba%e5%b1%80%e6%94%b6%e8%b3%bc%e5%be%8c%e7%95%b6%e3%80%8c%e7%84%a1%e8%89%af%e6%a5%ad%e4%b8%bb%e3%80%8d%e3%80%80%e5%9f%ba%e5%b1%a4%e9%87%8d%e5%bb%ba%e7%a7%9f%e5%ae%a2%e7%88%ad%e4%bf%9d/

短LINK: https://wp.me/p2HdPx-4of

被臉書移走的基層訊息之二:女工口述史(影像+文字)工作坊

這是一個由香港婦女勞工協會(下稱[女工會])主辦的工作坊,就是想招請對香港勞工史有興趣朋友參加,協助紀錄許多女工心目中的香港史。幸好,這則訊息,我們是先貼上[草根.行動.媒體]的worpdress,然後再去臉書分享,而不是直接分享女工會臉書專頁中的活動,因而當臉書直接將整個相關的活動頁刪去後,在[草根.行動.媒體]臉書專頁的同內容訊息並未被刪除。

隨後,我們從女工會得知,不單整個口述史工作坊活動頁被消失,有一則女工會招聘社區組織幹事的貼文(內裡只有幾行字,連超連結也沒有,見女工會臉主頁:https://www.facebook.com/hkwwa/),也無法被分享,同樣被指「違反社群守則」!

請問如何「違反社群守則」?

我們查看了臉書提供的《社群守則》,自問這篇報導的內容,不可能有暴力、色情、犯罪、引起公眾安全問題、散播不實仇恨言論,也應該不會令人感到不安(雖然,報導中被監察的公營機構可能覺得不安也說不定)。同時全篇報導都是本媒體的特約記者所寫,沒有知識產權問題。至於真實性,我們是看著錄影寫的,而且,在臉書上比我們更不具真實性而四處傳播的訊息也不少。

無論如何,相信所有讀者都能看到,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讓臉書要不問情由地(因為有人舉報?)就將我們新聞下架。

舉報容易反駁申訴難 無權勢者=無言論自由?

發生此事後,無論是本媒體、眾網友、相關的資源短缺的基層團體,都發現申訴被胡亂刪文的途徑很少而且困難。這對於無錢賣廣告,亦無錢僱用網軍、五毛的小市民的言論自由,無疑有強烈的打壓效果!

本媒體及與我們聯絡的網友都發現,在被刪後,只被通知「違反社群守則」,無被提供具體原因。通知內的確有一連結為《社群守則》,當按入去,卻只能輕易看到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刪,及輕易地找到如何舉報的途徑。然而,如何認為自己無辜,在這一系列資訊中要申訴反駁的途徑,則是難度倍增。同時,如果貼文者沒有嘗試重貼的話,就不會看到臉書在你重貼一條被禁制的連結時,所彈出的反駁申訴對話匣。甚至,有網友表示,即使在該反駁申訴的對話匣填入了反對原因,卻也無法傳送!

先不說我們認為以上兩則訊息,全無可能違反臉書所謂的《社群守則》,就算是其他有爭議的項目,舉報機制和反駁申訴機制,兩者應具同等的可達性(accessibility),才算是保障了雙方的言論自由,都可獲得其中一個起碼的保障。

第二,臉書在接獲投訴後,是否不問青紅皂白,直接就先行封鎖?還是該按嚴重性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臉書是單靠系統接受舉報和封鎖訊息?還是有把關團隊在把關?如果有把關團隊,請問是用何種準則決定下令上述提及的帖子被刪?如果只是靠系統的話,又如何保障一些無權勢者,令其免於受到有權勢者僱用網軍、五毛,利用臉書舉報機制發起的攻擊?又或是意見不同的極端人士純粹因不喜歡對方而作出舉報?

真正提高透明度 尊重及保障言論自由

在臉書的《社群守則》簡介裡,有這樣的一段:
「尊重發言權: 我們的使命重點在於接納各方意見。對於內容,與其一昧禁止,我們寧可選擇允許,即使有人持反對意見也一樣,除非移除這類內容可以防止特定傷害發生。此外,有時候基於新聞報導、重大或重要的公眾利益考慮,即便是違反守則的內容,我們也會允許發佈。不過,這樣做的前提是衡量內容相較於在現實生活中造成傷害的風險,可以產生多大的公共利益。」

我們希望臉書,能修正以上我們提出的問題,並要求臉書:

1) 馬上解除對以上兩則訊息在不同專頁的任何禁制;
2) 馬上將「舉報」與「反駁申訴」兩個機制透明化及將兩者平等化,讓許多生活極受臉書影響的人們,能監察每天在影響自己的訊息平台,善盡企業責任;
3) 為免有財有勢者可以僱用網軍或五毛人士,利用臉書的舉報機制對無權勢者的訊息施以打壓,臉書應該按舉報內容的嚴重程度設置不同程度的處理方法,比如設置有「先警告後移除」的可能性,及向被投訴者解釋為何將會/已經被移除,並提供簡單直接的途徑讓被投訴者可作出上訴;
4) 馬上公開交代刪除以上兩則訊息的原因何在。

呼喚公民媒體運動 勿過度依賴社交媒體
最後,[草根.行動.媒體]要感謝關注事件的各網友及相關團體,因為大家已自發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拎起了公民媒體的責任,各自在自己臉書頁上分享了這些原刊於wordpress上的訊息的長link,令上述兩則事件/活動獲得傳播。讀者自發反思社會權力關係,據此而在朋友圈以外尋找和傳播互聯絡訊息,才是媒體民主化的必要一步。本媒體亦在此呼籲,雖然現代都市人的生活都已離不開社交媒體,但是我們當對社交媒體重度依賴,亦在同時形成了一個文化和訊息的霸權可能性--試想:如果一則訊息,無法在商業主導的主流媒體、臉書、IG被看見,那麼,即使它還在互聯網上,但它還有多少被看見的可能?

草根.行動.媒體
2019.4.19

唔黐線唔正常「安心」事件是《蘋果》付費前的最後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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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翌日以許志安為A1頭版。

許志安和黃心穎在車廂偷情的事件,在網絡上極速爆發數小時,很快引起公眾討論:這算是賣私隱嗎? 答案絕對的「是」。讀者站在道德高位去批判賣片者,再追徹查下去,《蘋果日報》便要公開賣影片者的私隱,又是另一宗出賣「私隱」的行為。

如果沒有「爆片爆相」這個制度,不涉金錢交易,事件可能會簡單一點。許志安和黃心穎在半私隱的地方去做一些不該做的行為,公眾應否公開?情況如你拍了大媽在巴士車廂剪腳甲,然後將影片公諸於世,這算不算是侵犯私隱? 按理,大媽先在公共空間作出嘔心的行為,侵犯別人的私隱在先。

「爆片爆相」實行到今年大約四年的時間,「賣料」的道德問題不單是牽涉私隱,這四年間報界失去了很多東西。

四年前,《蘋果日報》銳意在即時新聞「衝流量」,推出「爆片爆相」制,每月瀏覽量最高的三位至五位賣料讀者月尾可分到奬金。當時我作為《蘋果》的偵查小薯,我個人觀感是:「大鑊了」。市面流傳有很多討論都涉報道道德的問題,翻箱倒籠找回陳健康買料造新聞的事件。我可以向公眾講,在《蘋果日報》經歷過陳健康事件的舊員工,已經作出深刻反省,他們不會再有第二次陳健康事件,請報界老行尊高抬貴手。

另一觀點,外界怕記者失飯碗。這個我倒不怕吧,黎老闆的「爆片爆相」買的是香港的天眼,記者拍的是新聞,兩回事,斷不會有讀者在街上拍到斬人,然後公司炒掉記者。可是,當時有傳黎老闆意興蘭珊,希望將《蘋果日報》變成「平台」,減少新聞內容的產量,最後公司應該轉軚了。


許志安當日晚上7時的記招,網絡塞車,連Facebook 也hand 機。一上網,東方日報旗下的《東網》一時間錄得有8萬5千人觀看許志安的直播。

失去「公眾利益」的概念

「爆片爆相」制度的「大鑊」之處,這扭曲了市民對「公眾利益 public interest」的觀念。今日市民、抑或偵查的「針」給予記者的影片和相片,一定會問:「賣到幾錢?」交換資訊變成一場百分百的交易,市民就當作在當舖典當他拍到的東西。

一宗突發新聞,記者是用口去說服見證者交出他們所得到的資料和相片。大家可能不相信,縱使是素未謀面的街坊,這是基於市民對你和報館的信任,不是每宗新聞都用得上什麼XX基金的(如果是,記者應該好易做)。報館的偵查新聞,可分為市民報料和記者自己料,在社會新聞上《蘋果日報》算是最多記者線的報章,一篇自己料的頭版,當中有多少是線人的相片給記者作為事實的基礎,才能成功變成頭版新聞。畢竟是頭版,被控告「誹謗」的風險如此高,記者沒有線人給多少證據,也不敢寫出來,而那些市民提供的證據往往不用刊登,放在公司資料庫便可以。

付錢「買料」的制度同時間摧毀記者拿好料的機會,誰去判斷「料」的價錢,那一定不是職位低微的記者,再者「爆片爆相」的原則是網上數字的「爆」。車廂大媽鬥港女的影片「爆」,還是沒有工作證的中資公司CEO偷雞在香港工作「爆」?

我遇過不少「多事」的小市民,路見不平,給我資料偵查。到我離開公司之前(2015年),報料者忍不住溜了口:「請問⋯⋯係咪有爆片爆相?」「爆片爆相」在新聞的角度,確是吸引市民公開他手上的資料,另一面,當記者要求市民無償的交出涉及「公眾利益」的資料,腦部開始 hand機。

40萬換200萬會員?

許志安這條片值多少?眾說紛紜,有人言10萬,有人言40萬。「安心」事件換來是200萬以上的讀者登記做會員,如果10月《蘋果》在200萬的會員當中有30萬人付錢訂閱《蘋果》,縱使「安心」花了40萬買片,也是物有所值。想到此,《蘋果》2014年以後引申出來的傳媒討論,其實不是賣私隱的爭議,也不是公眾好八卦愛食劣質新聞的傾向,更不是批評《蘋果》訂閱制違反訂閱求質的市場定律,問題在於香港人有選擇嗎?

一名插班生去到新班房,10個同學當中,只有一個肥仔同學是你相信他敢說真話,其餘9人皮笑肉不笑,信不過。雖然這個肥仔不乖,思想又髒,口氣又大,經常「搵笨」叫你買糖食,我都會願意聽肥仔的說話,不是我相信他為人,而是他是唯一說真話的一人,因為說真話對他較有利。

去分析《蘋果日報》,勿以正常的環境去思考,因為我們都活在「唔黐線唔正常」的狀態。當傳媒加入訂閱制的行列,讀者可以用不訂閱的行為去制約報人-「喂,你過咗火喎。」而香港眾多媒體當中,《蘋果日報》在廣告之外極需要這筆訂閱費,如果30萬名讀者付費訂閱《蘋果》,那30萬名讀者主宰《蘋果》的命運。試下囉,還有這麼多「安心」的影片嗎?(不是鄭秀文,片會爆嗎?)

原文刊在作者 Medium
作者 Faceboook Page

梁振英有何資格嘲諷大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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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偷情」東窗事發,各方、各行、各業、各 KOLs 關注抽水,自是難免,近日榮升《蘋果》首席廣告專員的梁振英,又豈會置身事外。果不其然,梁前特首鼓勵讀者們要關注「傳媒的出軌問題」,質疑報館可以明碼實價徵求爆相爆片,還算不算是傳媒的功能,甚至有否違法;當然也少不了他平日的行文風格,借意嘲諷經常批評政府當局的記協和大律師公會有沒有意見。

傳媒派出狗仔隊滋擾揭私,以至真金白銀煽惑大眾提供相片或者攝錄片段,漠視私隱條例下對於收集及運用個人資料的管制,是經過反覆爭辯後仍困擾香港多年的老問題,相關法例與執法一直難有改進;儘管如此,卻絕不代表現在是法律真空,完全拿傳媒機構或者失德的片段提供者沒可奈何。

梁前特首除了有響應社民連號召夾錢登報、然後又想報警的朋友,還有提醒他要嚴肅關注亂用「有限公司」名義的法律界朋友,他們就不懂簡單地給梁副主席簡介一下六大保障資料原則嗎?我們或者要問,梁先生有長達五年時間,位居香港執政之首,他是不是真的對私隱條例如此不甚了了,毫無概念?有些數字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由 1996 年 12 月起生效,私隱專員公署負責執行法例並接受投訴。截至大約 2012 年以前,除了 2006/07 年度收到 125 宗有關政府部門的投訴外,公署未有另一個年度試過收到破百的針對政府部門投訴;但在 2011/12 年度,有關政府部門的私隱投訴,就由前一年度的 97 升到 125,此後五個年度的數字則由 123 宗到最高 145 宗不等。及至 2017/18 年度,公署的年報就再沒有將政府部門的投訴數字獨立列出,而是歸入「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欄目,該年度的最新數字是 317 宗。

請問由 2012 年開始打後的五年,亦即是政府部門在私隱保障及維護的表現急轉直下的五年,誰要為政府表現負責的呢?

至於梁前特首連大律師公會也拉進泥漿,其實反映他出 post 前確實沒有做功課的習慣,凡事都只想靠全能的 Facebook 大神給他找答案。我們不妨又重溫少許歷史。

法改會發表《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諮詢文件後,大律師公會就在 2000 年發表意見書回應,建議成立法定並完全獨立於政府干預的報業評議會(Press Council),授權評議會規管所有印刷媒體、自行訂立操守制約(Code of Ethics)、接受投訴,及行使懲處權力等;此外,公會亦建議操守制約可集中處理侵犯私隱及失實報道的管制,並保留空間在日後處理不雅、暴力或收集新聞方式不當等範疇的行為。[1] 可惜的是,在《蘋》、《東》兩大報的抵制下,報業評議會既未具有法定權力,規管框架亦始終未見原來倡議時的成效。

亦要一提的是,在法改會內積極參與傳媒及私隱事宜研究的小組成員,就包括長年協助大律師公會事務、並曾擔任公會執委會委員的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

及至法改會提交了其他與私隱議題有關的立法建議後,政府在 2011 年決定優先處理「纏擾行為」(Stalking)立法,並且諮詢公眾。大律師公會再次回應了政策局的諮詢,並開宗明義支持政府立法的原則;就規管纏擾行為對新聞自由的影響方面,公會當時的立場是支持法改會建議中以「合理行為」作為記者或新聞工作的辯解,而反對獨立為傳媒工作提供獨立一項辯解,並解釋指反對給予傳媒無限自主(free hand)去選擇任何不當的採訪方式。[2]

但及至 2014 年 6 月,政府以各界意見不一致為理由,決定不繼續草擬立法。當時又是哪一個人在做特首、在執政之位的呢?

梁姓 KOL 當然會窮盡每一件廣受議論的事件,去抽政敵們、批評者們的水,但昭昭可見的事實是,在私隱、在新聞道德等議題上,大律師公會也好,還有其他不同的團體、個人也好,都曾經在能力、權力範圍之內,盡力推動法例、執法程序的改進;與他們相比,這個姓梁的小丑,又做了甚麼?他哪來嘲諷別人的資格?

[1] Sub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on the Law Reform Commission Consultation Paper on “The Regulation of Media Intrusion”, 5 January 2000
[2] The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s Position Paper on the Proposed Anti­Stalking Legislation, 23 March 2012,

蘋果退出免費輿論陣地,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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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為編輯所擬。

1. 蘋果行訂閱,係走投無路之下犧牲 hitrate 去搏命嘅做法,勢在必行。

但蘋果退出免費輿論陣地,對香港社會嘅效果值得關注。蘋果正式收費後,會唔會有大班市民被啲扮中立嘅傳媒吸納晒,令蘋果冇辦法再好似以往咁,每逢大議題時發揮起牽頭反抗嘅作用?

喺香港,我諗只得蘋果會咁直接叫人出嚟遊行,今次428反逃犯修訂,蘋果日日出盡奶力push,又做咗無數咁多個專題講內地司法有幾黑暗,無論直接、間接都好,相信都令最終走出嚟嘅人多咗。以後呢個效果相信唔多唔少都會弱咗。

2. 端靠訂閱制翻身,捱過咗兩年,算得上係個成功嘅 model。但蘋果明顯好難照板煮碗,除非有日縮成蚊型傳媒。不過李志德講喺訪問度嘅幾句話,雖然我冇寫喺文,但都幾值得記低:

- 你不能只做這三萬人已經很喜歡看的東西,你要探索他們的邊界......我們試試看你想不想看這個,試試看你想不想看那個,這個對話越豐富,越多元,你的會員跟你的互動就會越好。

- 千萬不能單單被讀者的喜好牽著走,否則的話,我的感覺你的下場會比做廣告還要慘。

3. 初頭我都覺得如果蘋果靠「安心」呢啲新聞吸讀者會死硬,但睇完 reuters institute 嘅市場調查,感覺又唔係咁絕望。

香港市場特色係啲人特別重視娛樂新聞,啲人無論揀 Yahoo、TVB定蘋果,最多人揀嘅原因都係為咗娛樂(當中蘋果最突出,有成5成6人話佢娛樂做得好)。其他歐美國家明顯情況好唔同,好多地方嘅人揀傳媒都係以Accurate and reliable news為最大原因(以美國Fox news為例,超過49%觀眾都話佢Accurate and reliable,雖然實際上可能唔係)

4. 其實 NYT 都有跟「安心」,不過著眼點當然唔係偷情

好多人都將蘋果同 NYT 比,但實際上本身兩者嘅基礎讀者都好唔同,蘋果明顯草根啲、大眾化啲。而環顧全球,大概都冇咩邊間咁大眾化嘅新聞傳媒會行訂閱呢條路,所以蘋果行嘅註定係新路。喺香港咁嘅環境要成功,絕對係難,但唔係冇希望。

(1)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7
(2) 20190419 Pop Star’s Illicit Kiss Becomes Fodder for Government Ads in Hong Kong,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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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權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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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卡相機疑似拍攝了一段廣告短片,斗膽以六四事件為主軸,講述攝影記者冒險獵影去記錄真像。片末文字:獻給那些借出眼睛供我們看見的人們。

短片主線很簡單,六四那一天,攝影記者躲在酒店向街外拍攝鎮壓影像,公安上門搜捕,記者在逃循的糾纏中,不忘找機會按下快門,記錄歷史一刻。

是他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

記者工作,本來如是。短片沒有很多震撼的鏡頭,但最觸動我心,是門外公安的厲聲叫囂,「站住」、「把門打開」、「證件給我拿出來」、「你是誰」、「過來」、「把東西交出來」……強權的聲音,何其熟悉,仿若無處不在,或遠或近,三十年來,陰魂不散。

記者工作,本來如是。你能看得見的成果,背後多有強權的阻撓,或明或暗,不斷纏擾;終於排除萬難,報道出街,背後的辛酸,如何頂住高牆壓力,付出了多少代價,記者在報道中不能解釋、不能說白,讀者亦不察。

短片的導演很直觀,他把六四鎮壓與世界各地強權與流氓的殘酷並列;它提醒我們,有關六四的一切,其實很簡單很清晰:強權出動坦克殺害平民,殺了人,不認帳,而且,三十年來不認帳。

徠卡相機否認是官方認可的宣傳,相信嫌疑難以洗清。華為手機的相機鏡頭,多是徠卡鏡頭,又聞內地網軍一片封殺之聲,如此意態,得國家認可並鼓勵,代表什麼?

代表了,為金錢利益,你要妄顧事實,你要忘記歷史,正是當今之世飛黃騰達之路。

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乃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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