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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被指污衊警方 邱騰華促港台嚴肅改善管治及編輯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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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對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成立,指節目未有確保真實資料的準確性兼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出警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下午見記者,稱通訊局的裁決清晰,指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散播仇恨,促請港台嚴肅改善其管治及編輯製作。

邱騰華表示,通訊局是法定和公正的機構,對所有廣播機構作監管,呼籲各界尊重局方決定,不應對其作出批評。他稱,對方以專業和一視同仁的態度處理投訴,指港台接連遭到投訴,是政府不願意見到的事情,認為港台應就其編輯過程、機制和部門的管理作跟進和檢視,避免發生同類情況。

邱騰華重申,港台是政府部門及公共廣播機構,市民對其有一定期望,所以局方必須檢視裁決和作出跟進。

通訊局昨日發稿,指超過3,300名公眾對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投訴成立。局方認為,個人意見節目同需尊重事實,和盡量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但節目不但對警方作惡意描繪,及侮辱警隊、傳達偏見,節目中的資料失實、欠缺準確性。

港台回應稱接受裁決,和會作嚴肅跟進,並就因連串事件引起對港台不滿的人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昨晚則指,已和港台管理層達成共識,《頭條新聞》在完成今季餘下的五季後,再作檢討是否繼續播放。

港台昨晚已從官方網站及YouTube頻道收起《頭條新聞》的相關集數,即所有涉及王喜「驚方訊息」環節的集數。

邱騰華又提到,必須嚴肅及客觀看待事件,重申港台的使命和定位清晰,任何廣播機構均需要受到通訊局監察。他明日將會和港台顧問委員會見面,指對方在《香港電台約章》下有一定角色,表示樂意聽取對方的意見。

記者質疑「係咪嘲諷節目唔可以做」,邱騰華稱,廣播機構製作內容的手法有其自主,但絕不應違反法律、社會和約章訂下的規則,即不可侮辱警方和應確保資料的準確性,「係唔應該散播仇恨。」

記者:麥馬高
攝影: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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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能夠侮辱警隊的人只有警察 促學警反省「點解要成為蒙面持械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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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頭條新聞》的投訴成立,涉及藝人王喜的「驚方訊息」更即時被下架。王喜今日下午在 YouTube 直播作回應,重申能夠侮辱警隊的人只有警察。他又促請在黃竹坑警校接受訓練的學警反省,看清楚警察為非作歹的事情,「除非學緊就係教你呢啲嘢啦。我係你就唔撈啦,點解要成為蒙面持械集團呀?點解passing out唔可以堂堂正正呀?你瞓醒會唔會蒙面呀。」

王喜呼籲,通訊局有關人士應好好反思,反問「有和尚到海鮮蒸窩店吃海鮮,是否侮辱了佛教?如果神父食,有無侮辱呢?唔會呀嘛。即唔係所屬團體去做,唔會有侮辱嘅效果。」

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指,節目未有確保真實資料的準確性兼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出警告。王喜斥道,通訊局認為「驚方訊息」違反港台約章甚至廣播條例屬荒謬,「何來侮辱?有根據嫁嘛,販毒、強姦呢啲警察,先係徹徹底底侮辱咗警隊。」他又表示,角色從垃圾桶彈出來只是清潔香港的方法,

在《頭條新聞》內,王喜飾演「忠勇毅」,暗諷警察的新座右銘「忠誠勇毅」,他在直播中進行「離職演說」。他透露,「忠勇毅」將會復職,即轉到杜汶澤的網台出現,屆時擁有更大的自由,呈現香港警察遺害社會的一面。

對於遭到政治打壓,王喜感謝朋友的關心,稱在上週已成立以其名字命名的收費平台,繼續和朋友作交流。他又希望出任輔警的人士一同反省,應停止繼續投放時間「返工」,「睇下香港警隊過去一年做咗咩?你嚟遠未俾人見到你個A字,你都俾人當做一份子呀。」

曾任警察的王喜稱,自己之所以「咁憎警察」,是因為警察本應是危難中的希望,但在鄧炳強治下,已成為「將市民推入危難中的絕望」。

記者:麥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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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傳媒工會聯署聲明:拒絕空談檢討 立即停止警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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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暴橫行,記者蒙災。我們明日(21/5)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會面,將要求嚴肅整治警隊,停止傷害新聞工作者。以下六項要求,警方務必採取實際行動,作出確實回應:

1. 立即停止所有對傳媒的語言或肢體暴力
2. 勒令5.10涉違規扣查及襲擊記者的警務人員停職受查
3. 警務人員須嚴格遵守並執行《警察通例》、《警隊條例》、《警察(紀律)規例》等規定
4. 向所有受傷、受辱記者公開道歉
5. 立即停止作出無真憑實據的「假記者」及「假記者證」指控
6. 交出具體改善方案,不再空談檢討

鑑於有人近日大力鼓吹「官方記者認證制度」,我們在此清楚表明,採訪行為是基本的公民權利,毋須官方認可。任何篩選記者制度,將嚴重危害新聞自由,我們會堅決反對任何相關建議。任何新聞組織或團體同意類似制度,將等同放任政府收窄採訪自由,親手扼殺香港已日益萎縮的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獨立評論人協會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眾新聞工會
明報職工協會
壹傳媒工會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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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香港電台】一個推翻通訊局裁決的成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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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宣判,「警告」《頭條新聞》辱警三宗罪,可有辦法推翻?

以下是一個司法覆核的成功故事,推翻通訊局前身廣管局的裁決,並由夏正民法官澄清及奠定了所謂「持平」或「平衡」的意義,令一眾廣播媒體工作者去除疑慮,放心工作。

事緣於2006年,爭議節目是香港電台《鏗鏘集》一集〈同志戀人〉。紀錄片講述兩對同志戀人的故事,事後被投訴,指人物訪問「一面倒」、只有贊成同性婚姻的意見,缺乏「不同意見」,表達偏頗。當年的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投訴成立,向香港電台發出「強烈勸喻」。

裁決一出,公眾嘩然,人物專訪類的紀錄片也要平衡報道?訪問完「同志戀人」,就要訪問「異性戀人」來平衡一番?有人贊成同性婚姻,就要找人來反對同性婚姻,才代表不偏頗、客觀持平?那麼,訪問完好人,是否要找一個壞人來訪問?訪問完李嘉誠,是否要找一個麥難民?講完「希望」,是否要談一談「絕望」?

要推翻判決,大概只有一途,就是司法覆核,但司法覆核只能由相關人士提出。要香港電台以政府部門之身,司法覆核其監管機構,似乎不甚可行;但勇士出現了,〈同志戀人〉其中一位被訪者曹文傑(小曹)挺身,提出司法覆核。

「曹文傑訴廣播事務管理局」遂成為傳媒運作監管的重要案例。

法官夏正民謂,並非報道所有公共事務,都要講述兩方面意見 (both sides of the story),他在判辭中詰問:「難道報道對抗禽流感和兒童奴工問題,都要正反意見?」他認為,所謂「不偏不倚」(impartial),雖然包涵「平衡」的概念,更重要是公平處理 (fair),這更是製作紀錄片的要旨。

夏正民法官認為,節目雖然只有同性戀者的聲音,但沒有鼓吹同性婚姻,只是「展現人的處境」(a study of human condition),忠實地記錄人的恐懼、苦難與盼望。夏正民判決,節目沒有違反守則,頒布「移審令」,推翻廣管局裁決。

判例確立了「適切地持平」(due impartiality) 的意涵,不硬性規定正反意見同等篇幅,不要求取態絕對中立。

當年的司法覆核成功案例,今天能夠複製嗎?

恐怕不容易,現時守則中的節目分類,有新聞、時事節目、個人意見節目,卻沒有「戲仿諷刺」類節目,以新聞標準要求諷刺類節目合規,自然動輒得咎;也得看法官是否開明、是否能接納此等諷刺批評的言談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

也恐怕,這時代,沒多少人敢當馬前卒提出司法覆核;恐怕今天法庭裏沒多少個開明的夏正民;恐怕打得贏一宗,無窮無盡的打壓陸續有來。

請看看這幾天來的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商經局局長邱騰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惡形惡相,目中無人;得主子令箭,有野心者鬥左、鬥忠誠,惟恐落後形勢。香港的黃昏,群魔亂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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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膽諷刺警察,就是《頭條新聞》的原罪

警今見傳媒工會 記協指前線記者已忍無可忍 促鄧炳強回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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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警察近月在示威現場中屢次粗暴對待記者,其中在5月10日於旺角向記者直射胡椒噴霧及要求記者蹲下搜查,引起記者不滿。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午與傳媒工會見面,但拒見四個工會,只與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見面,又另邀未有參與聯署的新聞工作者聯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加入會議。記協主席楊健興表明前線記者已對警方暴力「忍無可忍」,促鄧炳強不要再空談,直接回應訴求。

八個傳媒工會昨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警方回應六大訴求,包括立即停止所有對傳媒的語言或肢體暴力;勒令5月10日涉違規扣查及襲擊記者的警務人員停職受查;警務人員須嚴格遵守並執行《警察通例》、《警隊條例》、《警察(紀律)規例》等規定;向所有受傷、受辱記者公開道歉;立即停止作出無真憑實據的「假記者」及「假記者證」指控,以及交出具體改善方案,不再空談檢討。

主席楊健興表示,警方的執法武力及語言暴力十分影響傳媒採訪工作及新聞自由,令前線記者肢體及精神上受侵犯。他重申六項要求,希望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正面回應,「唔希望經過長時間都係講好空嘅話,話(警察)佢哋冇針對我哋,話好尊重新聞自由,前線行家已經忍無可忍。」

堅拒記者發牌制 稱警方如迴避問題等於「已傾完」

被問及警方如提出記者發牌制度,記協將會如何回應、會否擔心會議不歡而散。楊健興表明記協的立場已很清楚,堅決反對任何篩選記者制度,亦不會與警方就發牌制進行任何實質討論,認為警方如不願意回應或迴避工會提出的問題已代表今日會議「已傾完」。

記者:湯璧瑜

傳媒工會批鄧炳強屢稱警表現「不理想」、拒承諾停止暴力對待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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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午與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新聞工作者聯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見面,討論警察近日多次在示威現場粗暴對待記者,八個工會更要求警方回應六大訴求,包括立即停止所有對傳媒的語言或肢體暴力、向所有受傷及受辱記者公開道歉,以及勒令5月10日涉違規扣查及襲擊記者的警務人員停職受查。記協主席楊健興在會後見記者,對鄧炳強沒有作出任何承諾感到失望,指鄧僅以「個人身份」致歉,又不滿多次形容警方在5月10日的表現僅為「不理想」,「(鄧炳強)不斷係咁講不理想,成個會我諗講咗10次不理想。」

無標題
楊健興

會面歷時超過兩個半小時,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會議討論坦白,但對警方沒有即時作出任何承諾感到失望。他指在會上多次提及5月10日大批記者在旺角採訪時遭到警方武力對待及言語羞辱,但鄧炳強始終不肯代表警隊「認錯」,僅以個人身份道歉,又稱鄧炳強不斷在會上形容警隊當晚表現「不理想」,「成個會講咗10次不理想」。他又指鄧炳強否認警察有系統性視記者,認為警方不應視記者為威脅及敵人。

楊健興又指鄧炳強在會上曾提及識別記者安排,認為識別制度有好處,但強調「唔係講緊(官方)發證」,亦沒有前設。楊健興重申拒絕任篩選記者制度,「都冇咩討論空間」,批評警方不應因示威現場記者人數多就羞辱記者。

無標題
陳奕釗

被問及會議可否就此改善警方使用暴力的情況,楊健興表示在會上已十分清楚反映問題,「我哋覺得係文化問題、系統問題、行為心態問題,佢哋會覺得仍然係行動上問題」,強調警隊管理層必須作出實際行動,包括公開道歉承擔問題。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釗則表示,在多次強調5月10日記者受辱後,鄧炳強才稍有回應,對此感到失望。他亦提問為何不公開會議讓其他協會參與,鄧炳強未有正回應,僅指之後會再聯絡其他協會。

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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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傳媒工會回應警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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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傳媒工會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回應表示遺憾和憤怒。鄧炳強僅以個人身份對受辱記者致歉,迴避了他作為警隊之首責任;警方在會後發稿才改稱鄧以處長身分致歉,令人質疑無誠意、無勇氣就前線記者遭前線警員濫暴問題,當面向新聞界受傷、受辱的記者致歉。

警方在會上拒絕承諾立即停止向傳媒使用暴力、勒令涉違規扣查及襲擊記者的警員停職等要求,我們表示遺憾。

我們必須強調,5月10日晚並不存在難以識別記者身份問題,多間傳媒拍攝影片可見,當晚前線警員根本無嘗試去辨識在場記者身份,而是直接驅趕、攻擊、辱罵,鄧炳強一再將警員濫暴和記者識別問題混為一談,只是轉移視線,迴避責任。

就警方表示稍後落實具體安排與四個工會相關代表會面,我們樂見其成,惟截至目前,未有任何警方代表聯絡。

警員濫權、濫暴情況不改,高層繼續包庇失職警員,單靠增加傳媒聯絡隊人手,亦無助改善現況;即使不斷開會空談,亦難以改變現狀,倒不如盡快落實具體措施,確保前線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權利。

明報職工協會
壹傳媒工會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眾新聞工會

2020年5月21日

學生記者惹爭議 訂協議承諾專業操守 「唔係攞住張記者證當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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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自反送中運動爆發,由學生成立的網絡媒體如雨後春筍。早前一名12歲記者於示威現場採訪時被帶返警署,引起社會關注學生記者在前線採訪的情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更稱他們缺乏經驗,不應在場採訪。

有指學生記者於採訪時作出與身份不符的行為,8間學生媒體本月初簽訂《學生記者協議》,簽署者須承諾維持中立、尊重他人、工作期間注意言行等,希望提升報導的質素。社衡媒體及香港學生媒體亦有份簽署協議,他們都希望透過媒體之間互相監察,改善學生記者的質素。

做學生記者如入社會大學

創立社衡媒體(社衡)的Marcus及Jacky,原是中學生連線編輯委員會的成員,後來因理念不同,因而退出並成立社衡。社衡現時有約6至7名中四至中五的學生記者,Marcus及Jacky都是由示威者轉為學生記者。Jacky指,在運動中慢慢意識到監察的重要性,而且運動初期記者人數不多,希望為主流媒體「補位」。Marcus則希望更全面了解事件,加上有家人從事傳媒行業,了解後更想擔當紀錄者。

Jacky坦言,以記者身份處於運動現場,需要一段時間適應,「初初都會唔小心叫咗口號」。Marcus則認為情緒管理最為困難,「10.20九龍大遊行,我見到有警察發射橡膠子彈,見到打落人到更震驚,情緒上有起伏。」

作為中學生,日常本應是上學及做功課,但成為學生記者後,作息時間大受影響,Marcus指「有時採訪到凌晨3、4點,做埋後製到6點,過幾個鐘又上堂,學業上有少少影響。」當學生記者就如參與課外活動嗎?Marcus指兩者有很大的分別,「課外活動係自己圈子,記者係關於整個社會,好似入咗社會大學,學識面對唔同人嘅態度,面對唔同崗位應該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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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社衡媒體Jacky、Marcus

個人操守較「影相靚」更重要

他們亦曾「撞板」,最受爭議的是曾有記者稱被警員以警棍敲破相機鏡頭,但後來證實鏡頭是意外撞跌。Marcus指當時他有拍下情況,但未有時間翻看,只憑記者的說話就刊出報導,有很多人留言懷疑事件的真偽,最後他們需要澄清。Marcus解釋,公信力需要花很多時間建立,「一個人錯,就係成條team嘅錯,永不翻身。」Jacky從錯誤中體會,「真實性係緊要過即時性,但好遺憾之前就未見到呢樣嘢。」

當了學生記者大半年,現實與原本的想像有落差,Jacky表示,「本身真係想報導新聞,但無諗過被警方粗暴對待,又被市民話假記者,覺得好大打擊,心好沉。」但他認為,「呢啲係繼續推動我哋嘅動力,唔會係停止我哋嘅阻力。」他希望告訴想成為學生記者的人,「當初覺得影相靚係首要,但宜家覺得個人素質同操守係最重要,多過你影相靚、文筆好。」Jacky又指,「如果出嚟只為影相、做好自己IG profile,完全唔理新聞嘅時候,咁我就覺得有問題。」Marcus則強調在成為記者前,先要知道自己為何想做記者。

香港學生媒體 左:阿曦 右:James
(左起)香港學生媒體阿曦、James

香港學生媒體於2015年成立,「元老級」主編James指,錄取記者時由以前的推薦制改為面試制,「記者質素參差,2月時又發生過有記者被警察截查時,被搜獲長者八達通而以盜竊罪被捕,發現記者進入媒體時未必有行業的常識。」行政編輯阿曦則指,現時面試時會問及情境題,如被截查會如何應對等,亦會要求面試者試寫一篇新聞。對於新加入的記者,香港學生媒體會給予1個月試用期,亦會由有經驗記者以一對一的方式帶領採訪,若觀察到有些記者比較衝動會作勸喻,如果未有改善的話就會要求他退出。

最近有學生記者拍攝救護車內部及近鏡拍攝屍體,亦有人踩入祭壇拍攝,這些行為引起外界關注學生記者的操守。學生記者協議其中一項條款提到,「在處理引起公眾不安畫面時會保障及尊重當事人及其家屬之私隱」。阿曦認為此條款重要,而採訪時亦必須尊重他人,「你想人哋尊重記者,都要先尊重人。」

Marcus提供照片
(Marcus提供照片)

記者無光環 年少易被針對

有份簽署協議的深學媒體的一名12歲記者於採訪期間被警方帶走,James認為年紀小的確不適合當記者,「個樣後生,警察一定會針對,而且處事未夠成熟,有咩事未必知點應對」,「有咩事邊個可以負起呢個責任?」

阿曦則表示,招募記者時會盡量根據法定工作年齡15歲作準則,例如早前流傳廣華街有黑社會斬人,她不會讓新加入或經驗淺的記者前往採訪,「我怕佢哋危險,會叫佢哋返屋企,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唔係唔知點賠返個仔比佢屋企人。」她又指有很多年少記者被針對的事件存在,「呢件事咁多人討論係因為佢年紀細,但旁邊仲有個16歲嘅(記者)都無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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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示威現場採訪的記者越來越多,有指出現「記者氾濫」的現象。Jacky認為很多人覺得「多份鏡頭就多份真相」,但希望大家是認真做新聞,「唔係攞住張記者證當護身符」,「即使警察濫權,但記者都要做返符合自己身份嘅嘢。」阿曦則表示,「好多人覺得記者有個光環,其實真係無。」她無奈地指記者時常遭警方暴力推撞,「上次採訪又要捱一棍同胡椒噴霧。」現年18歲的她仍在紐西蘭就讀高中,因此在採訪時都特別小心,以免因被捕而未能離港,「如果警方要求,都盡量禮貌地配合。」但她仍希望證明學生記者的價值,「只要係以學生身份做緊採訪都係記者,行使緊第四權。」

記者:趙苡彤、陳世浩


記協關注港台節目遭警告 憂慮言論自由空間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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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香港電台於今年2月14日播出的一集《頭條新聞》,有關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方面的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記協關注該政治諷刺節目,因受到政治壓力而面臨停播,憂慮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日益收窄,最終甚至產生寒蟬效應。

通訊局的報告指,接受《頭條新聞》是以輕鬆手法討論時事、回顧近期主要新聞的個人意見節目,當中以嬉笑怒罵且間中帶有批評的語調或手法揶揄政治或公眾人物。但該局同時認為節目中的「驚方訊息」環節,對警方作惡意的描繪,以侮辱警隊及傳達偏見。

港台發言人今日回應事件,表示不能回答《頭條新聞》下一季一定會回歸,指需要在本季節目後作出檢討,考慮在現時的環境下,有關類型的節目如何發展。她再次向因連串事件引起對港台不滿的人士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

記協認為,媒體批評人物或事件的語調及手法是否合宜,屬非常主觀的判斷,有關判斷亦極度容易成為打壓傳媒的政治手段,令傳媒的運作受到制肘。本會促請政府停止干預傳媒運作。

香港記者協會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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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頭條新聞」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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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殺到,林鄭聽命,港台「頭條新聞」被迫下架,這是可以預料的結局。中共逆天行事,固難免天怒人怨,而香港人在逆境中求生,更不應舉手投降。

陳志雲以過來人體會,詳細論述了政府查禁「頭條新聞」在法理上的無理強橫,坊間也有人發起司法複核的行動,筆者絕對同意循法律途徑,與政府一較高下。

香港目前還有法律申訴的途徑,香港人應該用盡一切法律手段與政府交手。政府規管公營機構有一套既定的法規,在法規範圍內據理力爭,直至公道得以伸張。相信到目前為止,司法機構仍未完全淪陷,在法庭上還有道理可講。

諷刺政府機構,與散佈仇恨情緒,這二者之間有嚴格的界線。諷刺政府機構或官員,可由節目內容中得到驗證,而散佈仇恨情緒只是一種誅心之論,是純粹主觀臆測,你如何判定某節目某個細節某句話是「散佈仇恨情緒」?我諷刺政府某個官員,當然不是恭維他,當然含有批評的意思,但批評並不等於仇恨,批評更可能是出於善意,出於建設性。如果每一項諷刺的內容都被主觀地認定為惡意,判定為散佈仇恨情緒,那這一類諷喻官場﹑針砭時弊的節目,豈不是完全沒有生存空間?

退一步說,即使節目中有個別細節個別文字有過火之嫌,那也應該就具體細節作出檢討,以提出警告敦促改進的辦法,來提醒節目製作人,而不能因噎廢食,潑一點髒水連孩子也潑掉。更不必說,「頭條」之所以數十年受歡迎,恰恰在於節目內容與形式充份表達香港人的心聲,觀眾對節目充份受落,給予高度評價,不存在所謂散佈仇恨情緒。

當然,與政府講這些情理是沒有用的,特區政府秉承中共意旨,正強勢蠻橫地凌駕在香港人頭上,他們想要幹什麼就幹什麼,把香港極速大陸化了,一國兩制向一國一制大踏步前進。與政府沒有道理好講,但還好尚有法理好講,因此司法複核是必行之路。

司法複核之外,我們還要想其他辦法,不能任由中共與林鄭宰割香港的自由空間。「頭條新聞」由港台製作,主要是利用港台的資源,港台是納稅人供養,本來應該為香港市民服務,而不是為中共服務。既然政府要打殺港台,那香港人轉戰網絡,另起爐灶,把「頭條新聞」的精神發揚光大,在今日網絡世界大有可為。

諷刺和鞭撻政府隨時都可以,以戲劇的手法拍小品短片,不需要太高成本,只要劇本好,表演生鬼,佈景服裝都可以因陋就簡。此外,畫漫畫更是挖苦譏刺的好辦法,幾乎不需成本,可以單兵作戰;不能畫漫畫的,找到好題材,寫一些短小精悍的小笑話,用文字表達更簡單。只要用心,在個人網誌﹑臉書都可以發表,通過群組擴散,可以無邊界流傳。假如集合一班志同道合的網絡專家,搭建一個「頭條新聞」網絡平台,歡迎各路英雄踴躍投稿,設計各種參與形式,與網絡大眾分享,甚至更可以流傳到全世界華人社會去。

網絡版的「頭條新聞」,甚至可以比港台版佔領更廣闊的言論空間。

「頭條新聞」生存與否,主要在於它的象徵作用,它象徵香港言論自由的最遠邊界。「頭條」不能在港台立足,等於香港人的言論自由權利被高強度削弱,象徵香港大陸化又往前走一大步,但「頭條」之死,不等於香港人就要舉手投降,我們還有相當的言論空間可以繼續抗爭。

「防民之口勝於防川」,這是古今中外一切野蠻政府的通病,他們以為把人民的嘴巴堵上,就天下太平了。其實人民的心聲在民間流傳,人民的不滿在暗中積累,人民反抗的怒火在地底運行,那是在滙聚摧毀政府的政治能量。這種政治能量不會自動消乏,只會尋找機會渲洩出來,一旦渲洩就會地動山搖,那時就是政府的末日。

扼殺「頭條新聞」,只是近期一系列扼殺「一國兩制」的動作之一,這些動作陸續有來,我們總要想辦法對付。香港人不服,不服的結果就會反抗,反抗的結果就有犧牲,犧牲的結果就引發更持久強烈的反抗,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中共與林鄭們,若稍有反省能力,就應該明白,扼殺「頭條新聞」是沒有用的,只有扼殺人心才有用,但人心能讓你扼殺得了嗎?

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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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登網民:有無人可以拯救一下獨媒既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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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的圖正如龍門咖哩一樣,黃就一定黃,係品質出左事姐。今日,我決定做黃店拯救隊,試食一下獨媒的圖俾D評語先。

(封面圖)岩岩訓醒打側左個頭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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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係咩審美先會揀張咁既相?個圖形咁樣切開D字都得?紅紅綠綠,我以為我驗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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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字做錯左D咩?藍底就咪落咁冷色既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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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字密密麻麻點撚樣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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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個框d字真係夠哂古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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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乜鳩?下面D色。。。我都唔識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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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標題都要整透明?黃框白字透明底,你是個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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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底配白字,真係好驚比人知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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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唔知應該睇邊度先邊度後,唔放大睇都唔知藍色框上面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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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隻紫粉紅用左幾多次。你玩咩漸變色啊?老老實實做人啦。你現在見到你最鍾意既色點變都係唔夾整新聞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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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係「絕不拒服務」。。。唔出糧所以個糧字冇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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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係紅底紅色,咁唔係叫夾。係叫睇唔到。紅底紅字都算,深灰色字搵邊個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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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張D色又柒 斬圖比例又柒 字體大細又柒 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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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要用黃色落去「呢個政府」、「呢個政權」?同埋,又係白底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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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逼感太重,EVA 唔係咁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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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張無咩問題,因為唔係獨媒整。呢個係Pepe 師傅,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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啲字又冇黑邊,仲要透明底白色字,我都無咩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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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d野唔好笑,同埋D色又係痴撚線。又係粉紅色,綠色。下下一諗唔到用咩色,點樣令到個標題係個色調重既背景突出,就塞個cap色俾佢。收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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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底配白字都算,去到綠底又專登配番綠字,究竟有幾想唔想睇個標題。「民政事務專員」呢6個字真係無人會睇到,我覺得排版仲有得講但色盲冇得講,睇醫生啦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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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經經整個對話框係咪好高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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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個訴字做錯左D乜?「國殤」用深灰又係同個底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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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我真係無野好講,唔知以為政總有生化危機。又係粉紅色,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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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標題仲有透明加灰底,你整緊水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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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上數字係文字藝術師,右下個logo 切開兩嚿又係正既,仲要灰底配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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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牌九? 定係曬菲林?有無放大鏡?因為我見到煽惑下面好似有D野。

總結如下
咪撚再用呢隻色
咪撚再白底透明底配白字,或任何撞色
字唔好太密太細同出左去

網站聲明(2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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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聲明

本網今日收到律政司來信,指5月9日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在本網的一篇文章,違反高等法院禁制令,要求在七日內回覆。

本網會暫時將該文章下架,並盡快索取法律意見,商討下一步行動。

香港人這幾日過得不容易,大家保重。

2020年5月23日

靠VPN自保頂住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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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人吹噓VPA (Virual Private Network),話靠佢可以隱藏網上身份,傳送Data又會加密 ,仲有VPN公司話要救港所以送記者VPN的service,到底VPN係咪真係幫到大家躲避國安法中限制言論自由的法例同逃避監控先?


VPN 技術圖解

簡單講下VPN的技術先,用左VPN後你以後上網的Device就會將存送的資料加密,再send去VPN的IP,係VPN度解密再做真正傳輸。所以VPN的技術通常係國際公司set私人絡網,使唔同地方的Office可以係同一個Network下工作(早排大家都要home office可能都試過),又可以隱藏網上身份 ,係難以翻查的情況下安全上網(呢個係近期吹噓的原因),而係一尐有網禁的國家VPN 主要的作用就係用黎「翻檣」,所以大家返大陸上網,好多時都已經接觸過VPN架啦。
國家機器點監控你?

國家機器係做國家的事,去到IT 層面上始終都要技術上的協助,要係IT層面上做監控只有以下3個渠道:

  • 從社交網絡搜查
  • 從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截取資訊
  • 直接打開你的手機/電腦

社交網絡搜查

講得係社交網絡搜查,即係你講的野上左公海,最多只係set左private post,所以社交網絡或者email 入面早已記載你的訊息。係正常的情況下,IT公司都唔會出賣你私穩資訊,事關會嚴重影響公司信譽。通常只會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IT公司先會透露相關資料。(其實831法庭夠命令港鐵要交出完整的CCTV啦,咪一樣交唔齊,法庭命令有幾有用真係開始成疑),去到咁,成件事一早落左公海,所以同你有無用VPN真係無關。

直接打開你的手機/電腦

除左女朋友同老婆之外,要打開你的手機同電腦只有被扣捕,手機同電腦變成證物被沒收的時間,到時你只能祈求黑警開唔到你部手機,同裝唔裝VPN真係全無關係。(做足手機同電腦的保安,捱完48小時堅拒唔透露密碼應該無事)

從ISP截取資訊

事實上VPN真正做到的係當你用唔同的Network上網,用公共Wi-fi的時候避免俾人偷取你的資料,去到抗爭層面,其實除非你咁緊急要用公共wi-fi 傳送機密資料,又唔可以用一般本身已經保安十足的通訊軟件,VPN先能夠真正發揮到作用。因為你的device有固定的MAC Address,ISP只要鎖定特定的MAC Address就能夠翻查你的資料,但人係活的,乜野時候去邊度上網都講唔定,去到唔同地方又會轉唔同的ISP,所以以ISP作為長期監察某個特定目標始終有一定難度。

所以講如果你考慮緊屋企上網,除左加密外其實有無用VPN的關係都唔大,因為ISP早已知到你特定的地址,要進行監控其實簡單好多。(好多通訊軟件已經有加密程序,真正要擔心的係email或者point to point 的上下載)
乜野人真正需要VPN?

作為一個IT人,其實我鼓勵所有人係任何時候都為自己的device作最高的保安(我自己一向有用開VPN)。不過就現時香港的實際情況,在未去到網禁要翻檣階段,真正有需要使用VPN技術的係知名的社運人仕、記者(尤其是外媒記者)、同埋曾經被拘捕過又發還電話的人(買過部新架啦),因為呢幾種人本身可能已經被國家機器鎖定要長期監察,VPN亦都可以真正解決由ISP監控的問題。

國安面前,必須裝備的三件工具 #decentraliz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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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威權年代,我打算寫一個 #decentralizehk 系列,幫助港人散水——分散式,流水般,冇大台,有共識。‌

2017 年我寫過,「讀萬卷書不如直接上路」,看多無謂,動手最實際。如果我的幾十篇文章至今未能令你進入區塊鏈世界,無疑是失敗,這次我決定直奔主題(how),直接讓大家實作,先擁有去中心身份,往後有機會才寫原理(what),談理念(why)。‌

Argent 錢包

第一件必須安裝的工具是 Argent,有史以來最易用的去中心錢包,無須明白區塊鏈技術,不用助記詞證明身份,只要電郵地址與流動電話號碼即可開通。‌

Argent 下載鏈接

安裝 Argent,按著步驟註冊完成後,會有一個可以對外使用的用戶 ID,比如我的 ID 為 ckxpress ,其他人只要連到 https://ckxpress.argent.xyz,就能掃 QR code 給我發錢,懂得 PayMe、支付寶、微信支付的,誰都會用。‌

Argent 團隊在歐洲,跟我毫無利益瓜葛,而且推薦下載沒有介紹費。不單如此,為了讓更多人擁有人生第一筆密碼貨幣,我還會為每人送上 1 美元,名額 199 人。‌

這相當於我捐出 199 美元給 #decentralizehk ,給 199 位移民區塊鏈的港人。假如你是其中之一,不妨擴散出去,跟另外 199 人分享,每人轉贈 0.005 美元。當這 199 人也願意 pay it forward,再跟 199 人分享,為每人送出 0.000025 美元,這世界便有 7,920,400 位冇大台港人,肯定是全球擁有密碼貨幣人口比例最高的命運共同體。‌

不介意公開用戶名,願意一起推廣的,可以在 Twitter 貼自己的 Argent 網址,比如 hongkong.argent.xyz,後加 #decentralizehk 和 @ckxpress ,否則,也可把閣下 Argent 網址電郵至 decentralizehk@ckxpress.com,我會默默為你送上 1 美元。‌

Argent 的進階使用往後再談,在那之前先介紹另外兩件法寶。‌

質子郵件‌

先是端對端加密電郵 ProtonMail,公司設於日內瓦,伺服器設在瑞士境內兩個地方,獨立於美國和歐盟法律,自建數據中心,而且其中一個位於千米深地堡,為前軍事用地。‌

來自台南的創辦人嚴育銓說得精簡:「我們以為電子郵件真是郵件,但它卻是明信片,誰都看得到,誰想看都可。」‌

https://protonmail.com/註冊郵箱,是加密郵件通信的第一步。

鴨記之寶

第三件法寶,你或許以為又是註冊甚麼高科技帳號,卻只不過是預付電話卡,它的價值,正正在於無須註冊。‌

暫時,香港仍是全球少數預付 sim 卡無須登記護照和身分證的地方,既然大家如此在意 VPN,我想提醒一下,使用中的電訊網絡對你的行蹤與通話瞭如指掌,如果以為只要避開 You-Know-Who,其他的電訊公司就會替你保守秘密,未免天真的可以。‌

被人索要號碼時我說沒有,總被誤會傲慢,但我確實已有幾年沒使用手機號碼,只要能上網和收短信,固定電話號碼並不重要,只供填表和接垃圾來電之用。使用幾張預付 sim 卡不但靈活,還有助保護私隱。‌

國安三寶

前面提到,Argent 使用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確認身份,國安三寶加起來,是踏出了斯諾登對抗國家機器的第一步。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稍後更改也不晚,請勿猶豫,奉行港人執輸行頭慘過敗家宗旨,趕緊拿出手機,下載 Argent,搶註帳號,擁有自己的 #decentralizehk 身份。

批鬥香港電台三套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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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飛哥,唔好望番轉頭,你已認不出這個地方。撮圖來源:香港電台《頭條新聞》

整風運動號角聲吹起,通訊局指《頭條新聞》污衊與侮辱警隊,指王喜在垃圾桶中彈出彈入,屬惡意描繪,暗示警察如廢物。通訊局發出「警告」,31 年歷史的長壽諷刺節目徘徊生死,腰斬未斬,苟延殘喘。

翻查通訊局過往十年處理過的投訴,原來充滿爭議的《頭條新聞》,近十年內沒有其他投訴成立,記憶沒錯的話,對上一次投訴成立,應該是老董時代,「超人」諷刺特區政府是「塔利班」。製作團隊走鋼線技巧高超,而通訊局一向的準則,亦容許諷刺的空間。

事件所見,有三套雙重標準:

一,前後不一搬龍門

例如 2010 至 2011 年間多宗裁決,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理解節目嬉笑怒罵,觀眾不會認真看待,甚至接納「據聞」的講法,不須在笑話中處處提供佐證。例如2011年7 月一集,主持人諷刺一位西環法律精英,談到「由老鼠籠變成美麗而芬芳的立法會議員」、「據聞有人質疑她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資格」、「她完全吃透中國法治的精髓:領導話合法就合法,領導話犯法就犯法」。此等對白遭投訴,廣管局認為,「觀眾不大可能會認真看待該類諷刺劇」、「主持人根據一些傳聞發表言論是很普遍的做法」,裁定投訴不成立。

往日,「傳聞」也可以講;今天,則苛索「事實基礎」。《頭條》風格沒變,製作團隊沒變,時勢變了,對錯準則也變。

二,後果視乎你邊位

不過,一次「警告」、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被「嚴重警告」,又如何呢?港台已經承諾檢討,為何要喊打喊殺,迫你跪到出血,甚至人頭落地?

廣播機構遭通訊局警告比比皆是,例如無綫及其網絡電視的《東張西望》2014年報道「電視牌照風雲」不持平,被罰款及警告;無綫新聞曾於 20162018先後因報道立法會會議及 UGL 事件資料失實,亦被警告,沒有官員氣急敗壞跑出來批評。同樣是TVB,2012至2016年,十多次因植入式廣告、間接宣傳、台慶節目藝員盛裝食炸雞等,投訴成立,通訊局發出「警告」或「嚴重警告」,並因屢犯不改,被多次罰款。(詳情見文末附錄)

然而,這些違規成立事例,2017 年後就消失了,是 TVB 知錯能改嗎?

嘿,通訊局放寬了電視台間接宣傳及植入廣告的規定,大開綠燈,問題解決了,明正言順了。

2016 年及以後,TVB 的廣告違規案例,不再關於客戶商品,而是多次利用節目,宣傳TVB 子公司的新媒體產品,通訊局先後發出兩次「嚴重警告」,共罰款五十萬。屢勸不改,情節嚴重,又有誰跑出來厲聲譴責?

準則前後不一,違規後果差天共地,這就叫雙重標準。

三,處理效率有快慢

另一種雙重標準,就是通訊局在程序、效率上,離奇地配合。

往日通訊局處理投訴,以慢見稱,例如2017年5 月,證監會揭發TVB 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懷疑容許不合資格非香港人(即共產黨員黎瑞剛)透過表決安排擁有控制權,違反發牌條件。通訊局的調查曠日持久,要兩年多後才有結論(結論當然係無問題);至於有關資訊節目的違規投訴,去年六至八月,多宗有關TVB 新聞的投訴,一般要五個多月才有結論。

港台《頭條新聞》「驚方訊息」這一宗?速度驕人,二月中播出的節目,三個月就完成調查,趕得及新一季節目還未播完,腰斬「驚方訊息」環節,政府各部門與專政陣營協調咒罵一同出擊。政府機構幾時會有這種效率,就是總動員批鬥追殺時。

通訊局指節目污衊侮辱警隊,所引條文,原意是保護某些群體免受歧視,如因種族、年齡、殘障遭仇恨言論侮辱。早有加拿大案例指 (Corbiere v Canada),這些法律上受保護的群體,身分特徵大概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即是說,這些個人特徵是「不能改變」(immutable) 或只能承受巨大代價才能改變 (changeable only at unacceptable cost to personal identity),即是只保護因性別、種族、殘障等個人特徵而受的歧視。故這種影響言論自由的法規,不適用保護一種職業,更非保護警察免受「污衊侮辱」。

種種雙重標準,只能有一種解讀:警察是強權手臂的延伸,神聖不可侵犯,不能嬉笑、不能怒罵;但警察也很脆弱,雖然持槍露械,有巨額加班費,也要等同殘障人士與年幼弱小,受同等呵護,不能傷害他們的感情。

*** *** ***

近年通訊局對 TVB 或無綫網絡電視重大違規裁決一覽,資料見通訊局網頁

2012年1月,間接宣傳,投訴成立,嚴重警告
2012年2月,廣告扮節目,投訴成立,警告。
2012年4月、5月,間接宣傳,投訴成立,嚴重警告及警告。
2013年5月,重覆違反間接宣傳的規定,投訴成立,被嚴重警告。
2013年8月,《東張西望》間接宣傳,投訴成立,警告。
2013年9月,劇集《戀愛季節》間接宣傳,投訴成立,嚴重警告。
2013年12月,劇集《衝上雲宵》植入式廣告,投訴成立,警告兼罰款十萬。
2014年1月,《愛回家》間接宣傳,投訴成立,嚴重警告。
2014年12月,月餅特約節目違規宣傳,投訴成立,罰款十萬。
2014年4月,電視劇《法外風雲》間接宣傳,投訴成立,嚴重警告。
2014年5月,《東張西望》講「電視牌照風雲」不持平,投訴成立,警告。
2016年1月,新聞報道立法會會議資料失實,投訴成立,警告。
2016年5月,台慶系列節目中,藝員盛裝食炸雞,間接宣傳,投訴成立,罰款十五萬。
2016年7月,《東張西望》間接宣傳,投訴成立,警告。
2016年11月,節目間接宣傳子公司服務,投訴成立,罰款二十萬。
2017年3月,台慶節目間接宣傳 OTT,投訴成立,兩次嚴重警告。
2018年6月,節目中宣傳大台網,投訴成立,嚴重警告,罰款三十萬。
2018年8月,無綫新聞報道 UGL 事件失實,投訴成立,警告。
2019年1月,無綫多個節目宣傳大台網,投訴成立,警告。

(本文原刊於《蘋果日報》專欄〈無名字荒野〉,此為加長版)

香港電台事件,相關文章:
斗膽諷刺警察,就是《頭條新聞》的原罪
[保衛香港電台] 一個推翻通訊局裁決的成功故事
記者不能被關進「認證」的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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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不能被關進「認證」的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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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任何人都有權在大街與公眾場所上觀察、拍照,任何人都可以自組公民媒體,報道時政、關心社區。警察仇視記者,濫權枉法,不受制衡,乃專制手段;政府想以任何方法「認證」記者身分,限制採訪自由,是「真理部」的開端。

記者是要管的嗎?

香港沒有所謂「合法記者」或「非法記者」,因為沒有發牌制度、沒有「真理部」去管制言論或管束誰能當記者,若記者要被「認證」,等同篩選。公民採訪、記者工作,不容任何人主宰,更不容政府以「認證」與「維持秩序」為名去添置法律武器。小小一個限聚令都用來打壓異己限制集會,這個自稱已掌握「香港的真相」的政權,有權豈會不用盡。

不過,記者沒有合法非法之別,卻有「專業記者」與「不專業記者」之分。記者行業縱使沒有正規專業資格,卻有一套共同信念,履行職務時,要遵從公認的操守。

最近衝突現場多了學生記者、公民記者,穿得起寫著「記者」的反光背心,就要對得住記者的專業。

基本原則,大家都懂得講:採訪時要抽離,混亂中保持心境澄明,不加入個人情緒,不影響事態發展,事實與評論要分得清楚;同時亦應積極主動,探究事實,盡量呈現真象。近年守則新面向,要講「透明度」(transparency),盡量向讀者交代資料來源、採訪方式與過程、有錯要認、有新改動要列明;盡量交代未知元素、直播時講述鏡頭前看不到的事、提供背景資料。

最近有新興網絡媒體直播時,品評女警身材,低品味、無關公眾利益,自毀公信力;不過公眾也要留神那些宣稱自己「百分百中立」但實質是權貴附庸的染紅媒體。一個記者是否專業,不在乎其所屬媒體、不在乎有沒有國家認證,不在乎有沒有讀過新聞學院,只在乎其行為與報道。

記者是要管嗎?要,但不須他律,靠自律,也由廣大市民去監管。做得好的媒體,請讚揚、請捐錢、多多支持;做得過分的、不專業的,請批評、喚醒全民警惕,不要讀、不點擊,就讓它自說自話、自生自滅。

還要念新聞傳播嗎?

記者不是一種傳統意義上的「專業」,不像醫生、律師、社工、工程師,當記者不用考牌,入行途徑多樣,也沒有正規的自我監管機制。既然在這個「人人都可以當記者」的年代,新聞記者沒有專業認證,甚至沒有專門的核心知識,為何還要讀新聞?

利申,本人讀新聞系、做記者、也教新聞;本人認為,尤其在這時代,讀新聞,就我所知,利遠遠大於弊。

時代本身,資訊科技瞬息萬變,許多專業正被自動化取代,學了的、要放下、要再學,不在乎專業資格,只在乎終身學習;這時代,要學習如何去學習 (learn to learn),也要學習如何「去學習」(learn to unlearn)。

香港一地,政治形勢則日益險惡,許多專業正被叛徒吞噬,理想遭蠶蝕,無處是樂土。念新聞嘛,本來無一物,不執於「專業」,新聞教育,本來就是教人如何學習不熟悉的東西、學習面對轉變、學習頭腦清醒、學習分析批判,這正是時代需要的技能。

歷史學家哈拉瑞總結過,當今學府,不需太著重教授專業技法,因為變化太快,反而要著重訓練處身大變局中的生存技巧,學習自學。具體而言,就是四個C,批判思考 (critical thinking)、溝通技巧 (communication)、協作能力 (collaboration) 與創意思維 (creativity)。

傳播教育,學習舉一反七、重分析、質疑、批判,正是 critical thinking;新聞系招牌上一般還有另一個字 communication,正是傳理,如何在不同環境下有效溝通、互通訊息、說好故事,都是重要技巧;今日世界,不能靠一人之力成事,兄弟爬山,也要互相協作,分工溝通;記者雖然不專於一業,但知識廣博,易碰撞連繫,才激發創意。念新聞,四種重要生存技能,齊全了。

做記者的,相信大部分人不會希罕所謂「專業」光環或「認證」資格,因為採訪自由更要緊。天大地大,記者不能被關進「認證」的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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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散播「假記者」流言 記協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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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建制勢力的組織,持續發放假記者湧現的謠言,企圖抹黑新聞業界,為箝制新聞自由提供基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身為問責官員,不但未有盡責闢謠,反而推波助瀾,在沒有真憑實據下,近日多次向外宣稱示威現場出現假記者,甚至有假記者涉嫌「搶犯」等。記協對該等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遺憾,促請李家超局長謹言慎行,停止造謠!

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上聲稱,警方曾經找到一些假記者證,又引述外國網媒指,來港很易找到黃色背心,只要自稱是記者就可以做採訪工作。李又說,在電視中見到「好像是穿著黃色背心的人士搶犯」。早前,他亦曾聲稱有人假扮記者,嘗試阻礙警隊執法,甚至參與違法暴力行為。

首先,李局長作為問責官員,在議會回答問題,應時刻緊記需為其言論負上責任,絕不能將未經證實的傳聞,又或收看電視後的主觀感覺當成事實。特首林鄭月娥亦曾指,網上湧現大量的揣測和謠言,導致市民信以為真,呼籲公眾小心假消息。各司局首長,實在更應引以為鑑。

至於李局長提及警方曾經找到假記者證。本會翻查資料,發現去年八月,警方聲稱在一家五金店檢獲一批懷疑假記者證,事後店舖負責人已清楚解釋,正籌備一個網絡媒體,有關記者證只是樣本,不曾使用。警方既沒有充足證據證明假記者證的存在,局長又為何堅持重提無法證實的指控呢?

事實上,同樣事發於去年八月,記協接獲一張在示威現場發現的《澳門論壇日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 記者證,由於該報主編回覆指該證並非由其機構發出,亦未有僱用該名持證的本港中文報章僱員,本會憂慮事件可能涉及刑事罪行,於是報警並交出該可疑證件。警方一度拒絕立案調查,其後安排記協人員錄取口供,惟調查至今未有任何進展。

另外,李局長提及的「疑似黃背心搶犯」事件,坊間一直流傳此說,本會亦曾要求警方提供相關證據,否則應停止散播流言。而本會上周與警務處處長會面期間提出的六項要求,其中一項正是在沒有確實證據下,警方必須停止發放「假記者」、「假證」等言論。

記協促請李家超局長自重,停止向公眾大放厥辭,讓新聞業界毋須再受污衊。

香港記者協會
2020年5月27日

商經局設專責小組檢討 莫乃光轟令港台變政府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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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宣佈成立專責小組,檢討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使港台的公共廣播服務更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政府此舉是「自編自導自演」,目的為「令港台完全成為政府喉舌」。

檢討工作料年底完成 向商經局交報告

通訊局就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於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收到超過3,300宗投訴,其後於本月19日裁定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商經局要求港台致歉,並檢視節目製作過程有否疏忽和失誤。港台表示接受通訊局的裁決,並稱會嚴肅跟進,決定播出《頭條新聞》本季餘下5集後,將暫停製作。

事隔8天,商經局今日宣佈將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管治,由一名資深首長級公務員領導,向商經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負責,成員包括多個政府職系人員。商經局發言人指,專責小組的檢討工作將由今年中開始,預計年底完成,完成後會向商經局提交報告,小組成員不會參與任何港台節目製作或編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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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莫乃光

莫乃光憂要求「交人」:節目唔啱睇就交出人頭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政府「自編自導自演、前所未有」,他表示通訊局是獨立機構,但商經局現時要「直接管理、打壓、控制」,目的為「令港台完全成為政府喉舌」,憂慮港台節目的方向及規管直接由政策局決定。

商經局發言人表示,專責小組的工作範圍分為三方面,包括檢視港台的行政管理,以確保人力和資源調配符合政府規則。莫乃光認為,專責小組會要求港台「交人」,「前線、編採都好,如果節目唔啱睇就交出人頭」,批評是白色恐怖、寒蟬效應。

商經局常秘負責 邵家臻質疑獨立性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政府對港台的打壓是「迅雷不及掩耳」,質疑平日政府做事慢,「但要殺一樣嘢可以咁短時間」。他指2007年檢討港台工作,由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主席黃應士負責,都被質疑其獨立性,更何況現時由商經局常任秘書長負責。他不滿政府「畫公仔畫出腸,自己調查返自己」。另外他認為政府以檢討為名,削權、削資源為實,「係咪真係會加人手呢?真係痴人説夢!」

記者:趙苡彤

政府設專組檢視港台管治及管理 記協憂新聞節目製作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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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宣佈,政府將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記協憂慮當局透過高壓手段整治港台,不但對員工構成壓力,日後更可能迫使節目製作人員自我審查以迎合政府的標準,導致向來中肯持平的新聞節目,最終淪為官方喉舌,嚴重損害新聞自由。

在通訊事務管理局先後向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和「頭條新聞」,發出「嚴重警告」及「警告」之後,商經局針對港台作出前所未有的審查措施。事實上,過去不少政府部門被審計署批評,當局均沒有成立專責小組進行檢討,此番卻借審計署曾就港台的營運情況提出建議,設立專組跟進,實際目的難免惹人疑慮。

記協呼籲政府切勿干預媒體的節目製作或編輯方針,讓傳媒可繼續向公眾提供多元化的新聞資訊。為提高有關檢討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本會促請當局盡快公開專組成員名單及讓職方代表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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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通訊局以行政之名,箝制編輯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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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港台連串事件,包括通訊局裁決,俱與節目製作有關,並無顯示港台行政管理失當。局方執意設立專責小組,令人質疑局方趁機執掌港台,甚至要立刻全面管治,再次無視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總編輯的位置和角色。

至於人力資源及採購等範疇,審計署自會監察,一直行之有效。據了解,港台內部接到審計報告後,去年已組成工作小組,就報告建議,落實改善措施。香港電台本身是政府部門,公眾對港台節目有意見,亦一直有機制處理。局方多次指港台必須遵守約章,卻無法提出令公眾信服的事例,反而對顧委會違反約章規定坐視不理。因此,局方設立專責小組實屬多此一舉,等同宣布要高壓管治港台,令人憂慮港台未來製作「只許官方聲音,不許百姓表態」。

工會質疑,專責小組若提出不合理建議,港台是否一定要執行?如是,即使專責小組只是掌握人事升遷及資源分配,實際上已成「太上皇」,隨時架空港台的總編輯,令資訊多元及恪守中立的港台淪為政府喉舌。

我們促請局方盡快交代小組成員名單,若全部都是政府職系人員,忽視公眾及節目製作人員專業意見,實在有欠全面。

大眾必須警惕,局方以「行政」之名,試圖箝制編輯自主,把港台改造成「官方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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